末世之蛮荒时代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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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2/2页)

到一声干爹呢。

朱兰庄一天天长大了,坪子也在一天天变化着。萧瑟了几年的土地,焕发出越来越多的生机。山坡上的树木越发茂盛了,树林里的动物也越来越多。在他们住的房屋周围,树木上开始出现鸟窝。初夏的时候,朱云甚至如愿以偿地孵出了七八只鹌鹑,她在房屋旁边用竹篱圈了块地,把毛融融的鹌鹑养在里面。每天给小鹌鹑喂草,也成了朱兰庄同学雷打不动的一项任务。

除了坪子,外面的世界也在悄然改变着。夏天趁地里不太忙的时候,卢志和他们又出了一趟门,坪子里只留吴大齐和朱云带着娃儿看家。在路上,他们看到旁边田野里和远处的山岗上,各种野草郁郁葱葱,野草间还稀稀拉拉长着些黄豆、绿豆和玉米。他们还在城市边缘碰到一些陌生人,虽然彼此仍十分警惕,但在短暂交流后,他们发现,那些人并不是流浪者,而是跟他们一样,也聚居在某一处,以种田打猎为生。

这让大伙儿非常欣慰。这个世界正一点点变好。当食物足够果腹的时候,路上的劫掠者也渐渐少了。这一次,他们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物资,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书。

回到坪子之后,卢九月变得安静了很多。她开始趁着农闲,翻看各种带回来的书籍,不光是医学书,连机械修理的也会看一看。偶尔这个十七岁的少女会撑着腮,看着远处发呆,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人在这里,心思却飞到了很远的地方。

这让陆志飞有点担心,有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和卢志和说起这件事时,卢志和却轻轻吁了口气,说:“长大啦,我们家的小姑娘也长大了……”

陆志飞顿时也惆怅起来,说:“哎呀这死丫头,会不会是喜欢上了什么人?她不会有一天抛下我俩,嫁到别处去吧?”

卢志和想说那谁会知道呢?十七岁的人生还那么长,会发生什么谁也预料不到。就好象他十六七岁的时候,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在三十岁的时候,会跟一个叫陆志飞的男人住在山沟沟里,每天种地为生,还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挺满足。

陆志飞独自惆怅了片刻,又摸着卢志和的手叹息着说:“哎……,妹大不由哥。以后她喜欢谁、想嫁谁,就让她嫁吧,她觉得幸福最重要。你不是还有我吗?我陪你一辈子!”

卢志和在黑暗里微微笑了,因为想象妹子远嫁而带来的一点困扰,也悄然散去。他想,二飞还是比自己活得通透。他当然希望九月一辈子留在身边,甚至还暗地里观察过吴元,觉得这孩子品性很好,是值得女孩托付终生的对象。但他考虑得再周到,卢九月的人生也是她自己的,他这个当大哥的,可以关键时刻帮忙把把关,却绝不应该有指手画脚的念头。

这一年的冬天还是跟往年一样冷。但他们去年找到了一点棉籽,今年种了棉花,收成很好。朱云和卢志和用新收上来的棉花,给每个人都做了新棉袄,穿在身上又暖又轻。朱云还计划等开了春,种更多的棉花,这样等明年冬天,他们就能打几床新棉被了。

谁也没想到,有天夜里,上百个红丧尸会踏着雪翻过大山,围攻了他们的院子。幸好他们还有核桃,核桃虽然已经明显有了老态,却依旧十分机警。它第一时间发出狂吠,惊动了所有人。

院子里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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