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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律姐的千层套路(8) (第2/3页)
很鲜活,很真实。她从不遮掩别人看起来难以启齿的事。他在一个全是尖子的环境下长大,像妖精这样,不学无术,只顾玩乐的人,他周围没有。 或许之前多少听说遇过,但他向来看不上这样的人。在他的认知里,人生就应该实现价值,不断向上走,要一直做第一名,最优秀。他自小就是这样约束自己,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他以为的人生,在遇到妖精之后,好像有些不同了。 虽然妖精不是第一名,可是不是第一名又怎样,她看起来是那么真实可爱,自在洒脱。他突然觉得人生不止只有一种活法,像妖精这样,他觉得很好,很好。 秦律之翻了个白眼:“笑个屁,你们这些死读书的人,怎么会懂我的心情。我从小就不喜欢学习,我一看到书就想睡,比看到你还想睡。” 祺祺唇角上扬,耳根微红。 可能是吃饱了,犯迷糊。一向厌恶严肃话题的律姐,开始讲走心的话。 “其实我这辈子都没有认真的做过什么事。或许是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吧。喜欢男人的身体这种,应该算不上什么上的了台面的爱好吧?小时候不喜欢练琴,外公就让我试试学唱歌,无心插柳,吃了天生条件好的红利,我读了A大。可是如果只是唱歌,我应该能顺利毕业,偏偏学音乐,还要学一堆我不感兴趣的理论。如果我像你们这些好学生一样热爱读书这件蠢事,或许我也会和你一样,去读长辈们都很喜欢的法律系?像你一样考第一,人人吹捧,声名在外。如果真是这样,外公一定会很开心吧?” 李期矣撑着头,乖巧的坐在一旁听律姐的说话。他突然有种岁月静好的满足感,在这一瞬间,他们好像和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情侣一样,饭后悠闲聊天。 她鼓囊的小嘴巴,无奈的小表情,难得的真心话,都让他觉得很幸福。 “这个大学,我读了一年又一年。我想毕业,可又不想,毕业之后能干什么?在学校混着,起码还有个学生的职业,毕业之后,就彻底成了物业游民了。虽然不想当废物,但是除了当废物,我还不知道我擅长其它什么。其实专业老师都说,如果我认真一些,去参加青歌赛,考硕去央音声歌系,兴许有机会名声大噪,可是我对成名成家这件事,一点都不感兴趣。” 祺祺突然很认真道:“世界之所以会多元,是因为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兴趣不同,天赋不同,选择不同。大文豪钱钟书,写出《围城》,可他在上清华前的数学考试,只考了15分。读A大的学生,都是全国最顶尖的,你从来都不是废物。” 律姐看祺祺的眼神深邃了许多。她意外自己会和李期矣说这些她从来不屑启齿的心里话,也意外死读书的乖宝宝会给她这样的回应。哪怕她是烂渣废物,但拥有万里挑一长相和身为秦家小姐和的她,人生注定是充满肯定的。那些为了图她色相和家世靠近她的人所说的千万句奉承,不如李期矣的一句“你从来都不是废物”。 “原本学习法律的海因里希·许茨,因为实在受不了法律的枯燥无味,到威尼斯跟随乔万尼·加布里埃利学习音乐。他写了第一部德国歌剧《达夫内》,将意大利的声乐风格与德国复调音乐传统中,宗教音乐作品成为巴赫之前的最高典范,为巴洛克晚期的德国音乐发展奠定了基础。” “乔治·菲利普·泰勒曼,1700年在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后来自学音乐,在大学主持“音乐之友社”,遂开欧洲各大学音乐风气之先河。1702年被莱比锡歌剧院聘为音乐指导,1704年聘为新教堂管风琴手,后放弃法律,转而以音乐事业。” 他就坐在那,轻轻浅浅地和她说一些她平时最讨厌的说教,好学生举的例子,充满着凹弄知识面的装逼味,可是她莫名其妙的觉得好喜欢。明明她才是音乐生,那个法律专业的孩子,却比她更了解音乐史。 “这些音乐家如果循规蹈矩去学了法律,那对世界艺术是多大损失?人生很长,爱好现在没有,以后可以慢慢找。量子力学决定,秦律之出现在这个世界,一定有独特的意义。” 律姐微微一笑,仰起头轻轻吻了吻祺祺的侧脸:“我今天不想调戏你,虽然你说的话我都听不懂,可能今天天气好,我觉得你这死读书的乖崽崽说的逼话蛮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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