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视角 (第1/3页)
不受欢迎的好处就在于这会迫使你磨炼取悦他人的能力,于是你就会比那些惯于被人取悦的人多一项技能,同时你可以把这项技能用在他们身上。 没人比我更不受欢迎,也就没人比我更精于此道。我只用两根手指就能让一个男人高潮到崩溃,如果你能做到我的程度,丑陋的外貌和阴沉的个性将成为你的闪光点。也许是冬季埋藏橡实的远古时期遗留的本能,人们喜欢挖掘宝藏。没人会觉得自己干过西里斯·布莱克几次就能独占他,因为正常人都会对布莱克感兴趣,但他们可以幻想自己是唯一发掘了我的人,大鼻子、油头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我。 布莱克从来都是人们排着队想取悦的类型,与此相配套,他有一副非常容易取悦的身体;差不多只要有人cao他,他都会满意。就这点而言布莱克是个让我很没有成就感的对象,像他这样的人,实在应该更挑剔的。不过至少我知道他偏爱什么,他喜欢被愤怒、粗暴甚至恶毒地对待,喜欢漫长的cao干和过度刺激,所有能让他的感官尖叫到罢工的东西;我恨他所以他格外喜欢我,我能对他说出最伤人的话,用最毫无怜悯的方式cao烂他yin荡的屁股。 但超过20年的相互憎恨的历史,有时候也不足以支撑我一直喋喋不休地描述他是个多么无耻的婊子,所以我还得在床以外的地方想台词。别笑,自他住进格里莫广场12号,我已经累计骂了他超过一百个小时,真该有人为此付我工资。干诸如批改作业这样无聊透顶又令人火冒三丈的工作时,我就一心二用,想象自己把对不管怎样都教不会的小崽子的挫败感发泄在布莱克冥顽不灵的愚蠢灵魂上,效果卓越。只是偶尔我太入神,会出现些灾难性的失误,比如上周我不得不将三年级的作业重新翻了一遍,检查自己是否还不小心给谁批注了个“烂屁股娼妓”什么的。 我把自己的床上用语组织妥当,这样我就不会说出另一些我想对他说的话来,那些话没有必要,反而可能招致可怕的后果。比如在我上次不小心夸奖西里斯肩后的如尼文纹身时,他提出如果我表现够好,可以把那块皮肤切下来带回去,他真觉得这是种激励。阿兹卡班把他的脑子搞得乱七八糟,我猜他过去十几年的床伴经常会威胁要剥他的皮或者敲掉他的牙齿——他的确少了几颗牙,不过目前看不出明显的被剥过皮的痕迹。尽管他在判断轻重方面从上学时起就是低能儿,我还是知道他不会叫狼人或者金斯莱、韦斯莱、克莱斯伟剥他的皮,他只觉得我可能喜欢这个,我喜欢伤害他让他流血,他大概觉得既能拿到我喜欢的那个纹身又能让他痛不欲生对我来说棒呆了。他并不期待从我这里得到更好的,或者这些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 我有自己的形象要维持,所以我没告诉他如果没有他的肌rou在那个纹身下耸动,它就一钱不值。我说血令我恶心,我已经见过够多的血了,他表示理解并说他可以自己干完给我寄过来,简直他妈无可救药。我气到拒绝给他高潮,把他从顶点边缘拖回来四次,反复咒骂我他妈恨透了死人,更不想要死人皮。那晚布莱克刚射出来就头一沉昏了过去,我把手指放在他的颈动脉上,我可以掐死他,但我意识到自己不能这么干,杀了我也不行。我完了。 第一次跟布莱克上床时,他问我有什么规则,我没料到他会征求我意见,措手不及,于是临时设想了自己有关招妓的要求,报出若干条目,譬如不接吻、不停留、不留下痕迹、只从背后用jiba干他等等。当时我是为了羞辱他,以及确立自己的主导权,结果事实证明它们根本没给布莱克造成任何困扰。他在渴望被cao这方面就像一条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