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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21节 (第3/4页)
由于别墅区业主并不多,所以门卫和保洁对每一家情况都比较了解,据他们所说,王青泽和夫人婚后极为恩爱,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平时有保姆负责照顾,王总一有空就回家陪夫人和孩子,连吵架都很少见。 通过这些调查,周时了解到两件事。第一,王青泽婚前在男女关系上比较混乱。 第二,王青泽婚后的确是收了心,为了身份和地位也不可能再做出这样的恶性案件。 谭满案发时间既然正处于王青泽婚前不久,这就说明他有作案可能性。如果王青泽想要掩盖自己之前的行为,他就极有可能去说谎。 毕竟这个问题对他们而言,是一个很难提前做准备的刁钻角度,更容易诈出真实表现。 周时原本是想当面试探一下王青泽的,谭满案在之前被炒的沸沸扬扬,正是因为舆论的压力,才这么快就启动了重新调查的程序。所以王青泽也一定是知情的,如果他心里有鬼,以周时敏锐的观察力,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是否慌乱。 不过王青泽既然不在,问他的岳丈也不是不行。 周时暗地里跟自己打了个赌。 赌如果谭满案和王青泽有关,且他岳父目前是知情的,那么他一定会替王青泽打掩护。 周时也不急,问完后,就静静地盯住罗景华的眼睛。 罗景华一边说着“哎呦,时间太久了我想想啊”,一边做思索状,虽然没有慌乱,但也看出这个问题多少难住了他。 半分钟后,他回答了周时,答案正中下怀! 罗景华所说的登记时间,和周时调查出来的结果是一致的,虽然没有精确到日,但月份是对的,15 年前年底登记结婚。 而办婚礼的时间,罗景华所说恰好是在谭满案发之前。 “你知道我就这一个女儿嘛,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是挑好日子了,我特意找人算了算,就先办了婚礼,后领的证。说是婚礼,其实也没有大cao大办,就两家人一起吃了个饭,但从那天起,青泽就是我罗家的女婿了,对我闺女没得挑。” 罗景华不知道的是,周时其实连这个时间也已经查了出来。 当年罗景华女儿未婚先孕,非王青泽不嫁,罗景华觉得丢尽了脸,原本是强烈反对他们结婚的。 谁料女儿偷了户口本出来,跑去和王青泽领了证。罗景华一看生米煮成熟饭了,最终拗不过女儿,不得不同意,但由于他很长时间都不认可王青泽,所以没有对外办婚礼,而是两家人吃了个饭就算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外界并不知道他们具体结婚时间。 不好查,也要查。 这个时间,是从罗家一位老保姆那问出来的,这位老保姆在罗家干了十年,后来不小心摔了腿就辞职回家养老了,小方辗转了好多人才找到这位老保姆的家。 周时知道后,对小方大赞特赞,回头就看张立阳怎么看怎么来火:“亏你还是我亲手带的徒弟,学学人家小方,脑瓜转的快,做事还麻利!” 很显然,罗景华在这个问题上说了谎! 他故意把王青泽办婚礼的时间提前了,因为他知道登记时间肯定一查就查得出来,做不了假,但办婚礼时间就不那么好查了。成了他罗家的女婿,从此规矩做人,自然就没有犯案动机。 周时也不当面戳穿他,装出一副了然的表情,点头说道: “那我就知道了,看来以王总当时的身份,绝不可能做出那张恐吓纸条上所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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