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番外1 我的英雄(晴晴和小峰 300珠加更) (第1/3页)
番外1 我的英雄(晴晴和小峰 300珠加更)
1. 翟峰以前不叫翟峰,叫十双,没什么特别的含义,是孤儿院院长按照入园顺序排的,女孩单数,男孩双数,他正好是第十个,所以叫十双。 十一岁以前他都一直住在这里,这地偏,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护工,孩子也不多,一共四十多个,最大的十六岁,最小的四岁。 院长是个和蔼的老头,孩子们喜欢叫他院长老师,护工是他的妻子,身材肥圆,人小气,脾气还大,不过人挺好的,孩子唤她白夫人(院长让的)。 孤儿院每月花销几乎都是入不敷出,但夫妻俩总是会从自己工资里面支出大部分给孩子们改善伙食。 孤儿院作息很规律,早上七点起床,跟着院长念《三字经》,念《弟子规》,那时候大部分孩子是不识字的,却乐意静下来扯着嗓子跟着大吼,小的凑热闹,大的比嗓门大,倒是成了每天的仪式,念了几年,还真记住了几句——开头和结尾。 念完书就去吃白夫人熬的疙瘩汤,萝卜鲜甜,面汤滑溜,白夫人手艺总是好的。 下午又跟着院儿里孩子听院长老师讲三国,讲水浒,晚上守着院长老师和白夫人房间里的老式电视看香港警匪片,那台电视老旧,是院长在二手市场淘来的,话筒不太好,声音时大时小,片子翻来覆去就那几篇,因为没有电视信号,所以只能放碟片,什么《无间道》《警察故事》《旺角卡门》孩子们对剧情倒背如流,却还是津津有味地看。 晚上十点准时睡觉,这时候的白夫人是最凶的,可没人敢说话惹她。 谁要是安静不下来,她宽厚的巴掌就落到屁股上来了。 “啪!”一声,连着尾椎骨都是麻的。 2. 说来,翟峰没正经念过几年书,他在十一岁这年被领养,养父母是一对中年夫妻,在凉城有一家小面馆,养父勤劳,养母贤惠。 头两年一家三口过得幸福极了,养父母对他很好,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小床,还有那份不同于院长老师和白夫人的独一无二的爱。 初一那年,因为被好友坑骗,夫妻俩染上了毒,被抓进去时他还在学校上课。 他罔知所措,只能任由安排,又回到了孤儿院。 他有时觉得那两年是梦,初中毕业他就悄悄离开了孤儿院,跑去戒毒所,看对他极好的爸爸mama,他没见到,因为夫妻俩没挺过来,自杀了。 他没有归处,开始流浪。 3. 少时那些在他生命中染过色彩的英雄形象影响着他,他一身正气,整天就想学那些绿林好汉“劫富济贫,为民除害。” 可能他后来去当兵也是因为这个,不过,咳咳,现在的他去认了个大哥。 大哥让染头发,说红色喜庆,他二话不说,染了。 大哥让打唇钉,说打架的时候威武,他二话不说,龇牙咧嘴打了。 大哥让抢小学生零花钱,他二话不说,去了,被小学生胖揍了一顿。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