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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第2/2页)
。那蜜xue温润湿滑,插进去宛如有无数吸盘,紧紧裹着你蠕动。那感觉,当真欲仙欲死,直叫人死在她身上都愿意。 被点破,苍祁一时怅然,拢了拢衣衫,半是感慨,半是疑问道: “明明对我也有感觉,却为何就是不承认喜欢我呢?比不得萧兄聪明,我真是想不大明白。” 作为情敌,萧圣炎可不想与他谈心得。只是,能有什么聪不聪明之说呢?不过是真心换真心罢了。你跟她耍小聪明,她永远都比你看得透彻,想得明白。他还真希望,这个对手能一直聪明下去。 苍祁只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对方果然未回答,他也心知肚明。感觉到空气突然变干净了,他知那人已经走了。 明明才刚分开,为何我就开始想念了呢? 他将被yin水打湿的衣襟拿起,放在鼻间闻了闻:好香啊!他忍不住感慨,又深吸几口。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如此变态,对着一个女人的yin水也能发情。他望着晶莹的液体,殷寄又有些落寞地自言自语道: “真希望,你已经安全到家了,不要被人追上。” ———————————— 由于想尽早离开那个是非之地,沾有爱液衣服我还未来得及换,就跑出来了。好在天色已灰沉,影影绰绰可以打灯笼了,大多数人也都已归家,我便躲在暗处,一个捏决就消失了,顺利到达陵水峰。我不想被采薇和小君看到我现在这副凌乱不堪的模样,我没有直接回落雪苑,而是折身,去往陵水峰为数不多的一处灵泉。 灵泉面积并不大,一个扑腾打挺,就能游到对岸。在白天看来,它只是一汪清澈见底的碧潭,平平无奇。可到了晚上,它却能在黑暗中,自潭底发出银碧色的荧光,照亮周围一两百米都绰绰有余。潭边浅浅的青草上,到了此时,也会飞舞出几只萤火虫来,不多,却是恰到好处的静谧美好。 以前,派中弟子还不多时,我也常来此地沐浴。不过后来,弟子渐渐变多,我也就不来了。 或许,这也是如今派中渐衰,所带来的一点小小好处吧。 我的陵水峰上,人本就不多,来的一路更是寂静无声,偶有山禽经过,但都无伤大雅。到了此地,再见到昔日里的美景,我的心情大好。身上的黏腻让我很是不爽快,我决定先洗一洗再回去。我谨慎地四处瞧了瞧,确定无人,便大着胆子,衣衫尽褪,就连胸前的肚兜,我也嫌它沾上了那男人的味儿,脱了放在一旁。 灵泉之所以叫灵泉,除了它发能散发荧光之外,还因在这水中,蕴藏着丝丝游弋的灵气。但这灵气,还远远达不到替人疗伤的功效,最多只能让人抛弃一些烦恼,更加放松一些。不然,此地也不会除了我之外,就再无人问津了。 我将发丝披散,乌黑的长发四散于湖面,盖住了些许潭水的光芒,却使整个人都变得纯白透亮了几分。 手成碗状,清挽一勺,扑于胸前。清泉沿着漂亮的锁骨,涓涓流过饱满的胸脯,顺着胸形分散,傲人之处如玉圣洁。 真好,能一个人安安静静地享受时光,真好! 我由衷地感慨,一时也不着急着回去了,靠着还算光滑的潭壁,想一个人再多待一会儿。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地短暂。谁能想到,就算是再那般小心仔细了,还是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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