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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起了初识,她便有些明白,过去那段时间,她对他那比夜还深的迷恋,其实只不过是因为那一张脸,因为他颀长的身段。 她爱上的只是他的躯壳,她从不曾爱上他的灵魂。 倘若换了一个人,也拥有同样一副少年美形,她立马就会移情别恋,就像她之前忘记男神时那样不费吹灰之力。 而这该死的工作,束缚住了她,她被迫终日同他挤在一起。 只要再看他一眼,再跟他说一句话,只要他对她笑一笑,让她看到他看向她时眼里复杂的神色,她的心就没有办法不为他跳动。 她知道自己不爱他的灵魂,他的灵魂太浅薄了,他本质上,是一个及其冷漠的人。 可是当初如何误以为他也拥有丰富的灵魂,比发现他的美貌更叫她痴迷,于是烈火烹油般无知无畏地献出整颗真心,欢喜到覆水难收,身心俱裂也还是忍不住想要再多看他一眼呢? 陆惟光&林质心,在故事终将结局的时候,她找人测了测他们的名字。 大师说,她是纯粹与专注,赤诚热烈,犹如一颗珍贵的珠玉,内心世界丰富多彩且情感炽热。而他呢,偏向务实稳重,认真严苛。 他天性清冷,现实冷漠,她骨子里却镌刻着文艺浪漫。 这种差异恰恰也许会形成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只是过刚易折,终将走向殊途。 她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这个男人的呢? 她几乎是在第一次跟他一起吃饭后,就毅然决然地认定了他这个饭友,当然,还有李俊杰。 在滑向深渊的旅途中,一路繁花,莺飞草长。 她惊喜地发现,他也对文学兴趣浓厚,他自小便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性子里也有几分侠气,那曾经天天肆无忌惮欺负她的中层领导,到了他的面前,老实得像一根棍子。他帮她出过很多头,让她在职场里感知到些许的暖意。 不同的是,她更喜欢历史,他偏好于政治。 她对他热忱的篮球股票一窍不通,他也听不懂她念叨的形而上学。 他酷爱也及其擅长于运动。李俊杰对她说,上次公司举办的篮球比赛,全靠他一招制敌。她有些惋惜亦有些崇拜地听着,为什么当初公司比赛的时候,自己要在家里睡懒觉呢,要知道,她年轻的时候,可是最钟爱篮球场上俊朗漂亮的少年。 她买了一把吉他,在日记里写,他会打篮球,那她也一定要学会吉他。 末了,她又想,不管他篮球打得漂不漂亮,她都要好好地学会吉他弹唱。 她的修行,与旁人无关,连他也不行。 她爱上的,就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那么他呢,他爱她什么? 那时候她胖到一百五十斤,他绝无可能爱慕她的容貌。 思及于此,她不禁恍然地想,难道他爱上的,是她的灵魂,是他嘴上时时嫌弃,心中却一直被吸引着的,她的顽固,她的炙热,她的天真? 她笑了,自认为胜利。 这场爱情游戏里,输家不是她。 她没有爱他很深,她只爱他的皮相,换个美人她也能爱得轰轰烈烈。 可是他,要去哪里找到,她这样独特的灵魂呢? 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有些俗气的言情小说,一个家境富裕生活美好的公子哥,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身世凄惨的拧巴丫头,既不敢承认,也无法去爱。 每每她与他对视的时候,总能在他眼里,看到这个世界上最明亮的焰火。 天知道,她有多想记住他的眼神。 她安慰自己人只活一瞬,只要她记住他的眼神,就可以当作已经拥有了他完整的一生。 她永远没有可能得到他,这失落与不甘又幻化成迁怒与诋毁,她当着众人的面,将他们私底下那些亲密的动作夸张地丑化,她说他一把年纪,却跟她小学鸡一样地对骂,他行为何其幼稚,心胸何其狭隘。 可是明明不是这样的,她多喜欢跟他拌嘴,多喜欢同他一起胡闹。 为什么爱会迸发出人性之恶呢? 她只能离他远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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