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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2/2页)
的目光投向了队伍末尾处低调到恨不得把自己淹没进尘埃里的候补选手:“咱们这位高一的小候补非常给力,杀了对方一个片甲不留,所以我们赢了!”然而庆功宴孟钦时没去,刚刚挂了彩,伤口还不浅,这帮子人出去吃饭就没有不喝酒的。孟钦时去了只能眼馋,还不如回家睡觉,当然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秦锦;对方正用冷冰冰的目光盯着他,就差告诉他你要是敢跟着去今晚就睡楼道吧。厨房里的灯亮着,秦锦一只手端着平板电脑,另一只手打开了天然气灶,表情比平时写作业还要认真。他把姜切成细细的丝,又从冰箱里取了昨天没吃完的鸡rou化冻,再把香菇切成了碎末,昨天晚上煮的饭还没吃完,给孟钦时炖个香菇鸡rou粥还是绰绰有余的。浴室那头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以及某个姓孟的傻/逼得意洋洋的歌声,这人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就好像刚刚那个在医务室疼得嗷嗷直叫的是他孪生兄弟似的。歌声顺着飘进了秦锦的耳朵里,他搅动着锅里炖着粥,忍无可忍的翻了个白眼。平心而论,孟钦时唱歌不难听,甚至相比较大多数高中男生,他算得上好听了,听说去年还拿了六中校园歌手大赛的第二名,第一名是江慎。六中有专业的音乐班,也就意味着孟钦时能在这么多具备专业素养的艺术生中脱颖而出,可以说相当不错了。音乐班的教导主任曾经建议他转班,可他老人家似乎没什么兴趣,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十分钟后,他推开浴室的门,将一身湿漉漉的水雾带进了客厅。香菇鸡rou粥的香气已经钻进了孟钦时的鼻子里,他像只小狗一样闻着味儿走进厨房,从背后一把抱住了秦锦消瘦的身躯。对方后背的蝴蝶骨十分明显,硌得他胸口疼,可他仍旧不愿意放开。“撒手,锅里要糊了。”“哎呀,抱会儿。”孟钦时哪里肯放手,下巴在人颈窝里蹭了又蹭,他吸了吸鼻子,环过秦锦腰肢的手在人身上来来回回。秦锦怕痒,被摸得手一抖,险些把手里的勺子扔出去:“你干嘛!出去!”“秦锦,你怎么这么瘦。”孟钦时的指尖划过秦锦胸膛,轻轻戳了戳对方过分突出的肋骨:“你都吃到哪儿去了,怎么还这么瘦啊?”“孟钦时!!”秦锦低低的吼了一声,随后挣开了对方的怀抱,脸颊微微有些泛红:“乱摸什么?锅里煮着东西呢!”孟钦时靠在灶台边上,侧过头冲人笑,露出一排干净结拜的牙:“你给我煮的吗?”“爱吃不吃。”秦锦关了火,踮起脚尖从壁橱里拿碗。“吃吃吃!我吃!我保证连渣都不剩,碗底都舔干净!”孟钦时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了碗,给自己盛了满满的一大碗粥。作为无辣不欢的典型,孟钦时是个喝白米粥都恨不得加半罐子老干妈的典型,这种清淡得只放了一点盐的粥对他来说简直是折磨。孟父年轻的时候经常跑湘西那边,湖南人能吃辣,跑得多了口味也就跟着变了,在孟钦时的童年里他爹是个能把朝天椒晒干了下火锅、并且就着这小辣椒吃完三大碗白米饭的传奇人物。秦锦还记得童年时,第一次受邀来孟家吃饭,望着桌上红艳艳的各式菜品,他都不知道自己该从哪里下筷子。孟雅见他不动,还以为是他害羞,于是哐地一声给他碗里扣了一勺子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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