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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2页)
外卖去了。”不是改行吃外卖,就是改行送外卖了。不然怎么饭点都不来吃饭呢。大宇回我一记白眼,“你忘了?法学院那边还有个饭堂。”我恍然大悟,想起那栋崭新的建筑物。当时学校为了照顾研究生特意修了个新饭堂,不仅装潢高级,饭菜也高级,倒是便宜了旁边法学院的。那会我也是一阵羡慕嫉妒恨,还说法学院的上辈子一定拯救过世界。相比那边的学生,这儿路途遥远。傻子才会放弃那儿的八珍玉食,跑来旧饭堂吃三菜一汤的堂食。陆归璨来这的原因,以及现在消失的原因,显而易见,还不是为了恋爱奔波。恋爱使人智商变低,我又心疼又感慨。为了女友,陆归璨付出诸多却只抱会了一顶绿帽。我于心不忍啊,想着男神孤零零吃饭的身影,只恨不得自己一日三餐都飞去新饭堂陪他。可男神很虐,课表更虐,我这跑来跑去的,除非是把单车踩出f1赛车的速度,不然下午上课铁定迟到,就算不迟到,我也会因缺乏午觉而在课上睡死过去……午饭吃不成,晚上又有晚自习,眼看一周又要过去了,追人的路途漫漫无期,我还在起跑线原地踏步,自我幻想。我十分焦躁,好在恋爱面前我仍存智慧。我当即做了另一个计划,夜跑。我对贴吧真是又爱又恨,一来他把男神的隐私告知于众,二来我又得靠它了解陆归璨。从众“热心”学子的叙述中,我了解到,陆归璨有夜跑的习惯。应该是怕麻烦,男生一般只在宿舍楼那带跑。我最大的弱势是我是个男的,可我最大的优势也是我的性别,因为我可是能明目张胆地进男生宿舍的!上学期我收到过同班女生的一封情书,上边将我描绘成一个和善文雅,温柔体贴的男生,我前思后想也想不明白女生是近视了,还是情书给错人了。舍友一语道破:伪装太真。平日我的确不爱说话,那不是文静,是没见着帅哥。我的确帮了那女生,不是温柔,是她踩了我最爱的鞋子。我总不能骂她吧?!没准第二天就上贴吧了,我年纪轻轻的,还不想出名。于是我温言细语地,压着火气告诉她,同学,你走路注意着点。不过这也是好事,说明我在他人眼前是温雅人设,没准陆归璨也是这么觉得的。谁能想到文静如斯的我内里藏着一颗火热的心呢!这叫什么,这叫反差萌。当务之急,还要是让对方认识我,不然都是无稽之谈罢了。大宇和其他舍友听说我要跑步锻炼,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第一天我满腔热血,自习后马不停蹄地回宿舍挑起衣服来,待我选好衣服,穿好鞋子,我站在镜子前拨起了头发……大宇将终于要出门的我一把拉了回来,也不说话,只拿起手机让我看一眼上头的时间。我一看,愣了。怎么还有半小时就门禁了。“这时间怎么过那么快……”我觉着奇怪,还想看看他手机是不是坏了。“你跟要出去约会的姑娘似的,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你说时间怎么过那么快?”陈宇打掉我拿手机的手,一脸无语,“你去跑个步而已,打扮那么好给谁看?”要是被大宇知道,我这不是普通的跑步,而是奔向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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