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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如冠玉,大眼浓眉,眼珠儿黑如墨玉,郎朗如日月之入怀,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好看倒是好看,可总让人觉得有点不顺眼。“爷爷?”叶尽欢回道,茫然不知何事。“看你!还不快去梳洗梳洗。衣冠不整的,像什么样!”叶老头儿看他如此随意,赶忙把他往屋里推。“换件体面的衣服,把头发束好,别没个正经样,不然哪家姑娘看得上你?”叶尽欢一时好笑,这才辰时,太阳都还没有过山,地上刚有了几分热度,这么急作甚?“这才什么时候?离晚上还早得很。”叶老头儿猛地戳他脑袋一下,笑骂道:“你个没心眼儿的!人家阿四天还没亮就去了,坳里也就你没去了,早点去转转也好。”叶尽欢无奈,只得依了他。叶尽欢是叶老头儿捡来的。二十四年前叶老头儿上山打柴,走到半山腰忽然听到了婴孩的哭啼声,悉悉索索找了半天,才在一处杂草茂盛的地方找到了叶尽欢。当时他正趴在一块青布上,就穿了一件大红肚兜,看到叶老头儿竟不哭了,一双黑眼珠儿滴溜儿转,咧开嘴笑,口水直流,屁股还撅得老高。这可把叶老头儿逗乐了,这是个识货的!当下就把叶尽欢抱了起来,一养就是二十四年。到了镇上正好是晌午,叶尽欢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相比之下就显得冷冷清清的十三街。原本的十三街不叫十三街,叫什么,年代久远也无人记得了。十三,是人名而非排行,取自花十三。相传,花十三,邺城最负盛名的酿酒师。酒成启封,飘香十里,行人闻香下马,引得多少酒徒口涎三尺。自然这天底下爱一较高下的人也多,一波又一波的酿酒大师提着自己引以为傲的佳酿来,终都败于花十三。酿了大半辈子的酒,竟无一人能敌,个中滋味也怕只有花十三自己知道。许是高处不胜寒的缘故,孤独寂寞如狂风骤雨般袭来。这一年花十三又酿了新酒,提前在冬日里启封了。启封那日,醇酒之香竟引得这邺城的梅花全开,红梅映雪,分外妖娆,这满城是葳蕤生光。梅花孤傲,花十三又何尝不是。与梅对饮三日后,在夜里趁着无人,自缢了。怪就怪在花十三头七那日,邺城原本浓烈艳丽的梅花在一夜之间尽数凋去,似是要与那花十三一同归去。自此十三街便以花十三为名,专做卖酒生意,且只在夜里卖酒。传说不可尽信,这也委实夸张了些,多多少少有些噱头在。叶尽欢走在十三街上,心情舒畅,惬意得很。十三街的酒肆不同于其它地方的,这些酒肆分布于街道两旁,有装修华丽的高楼,有低矮简陋的平舍。还有些更特别的--几根竹竿一块油布外加桌子凳子的,便是酒肆了。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家的酒若真是好,爱酒之人哪里会管这地方简陋不简陋,自然是有个地儿坐就行,更有豪爽一点的,连坐的地方都不用了。十三街街道很宽,四车并驱而有余,且每家酒肆面前都种上了一两棵梅树。通常来说梅以病为美--曲、欹、疏,十三街的梅不同,这儿讲求自然生长,所谓顺天命。所以这街上的梅是姿态各异、万千形状,又较为高大,略直一些,枝丫繁多,看起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儿。叶尽欢是来十三街送酒的。叶老头儿也是酿酒师,所酿的桃花醉虽称不上名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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