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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第1/2页)
特别亲昵的爱称,又象是对他下半身某个部位的yin邪暗示。虽然早就熟悉了这人没个正经的样子,但这种实在太过补人的称呼还是让沈国栋不可控制地打了个冷噤,险些打翻手上那碗鸡蛋。他转过身,埋怨地看那扒着门笑得一脸妖孽的男子,"VV哥,说了不要这样叫我。""那要怎么叫你呢?"对方捧着脸故作苦恼状,"小沈沈?小婶婶?小国国?小哥哥?......啊!谁叫你当初办假证的时候取个这种大叔才用的名字啊?跟你的外形一点都不搭--"一只大手不客气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打断他唱作俱佳的表演,那高大的男子提着两大袋杂物钻进厨房,顺道还白了他一眼,"小栋别理他。这人每月总有几天是不正常的,大姨妈来了。"沈国栋嗤地一笑,妖孽男变色道:"死卫朝宣,你说什么?我大姨妈来了?敢情你一直把我当女人用?啊?"说着就伸手去拧。沈国栋忙道:"我把菜端出去。"头一低就溜出厨房。没走几步就听到卫朝宣带着警告意味地一声低喝,"别惹火啊。"不用说,一定是VV好死不死地专往敏感部位下手了。几声吃吃的低笑,沈国栋几乎能想象那句话造成的反效果:VV妖妖艳艳地笑着,一边故意往卫朝宣身上蹭的画面。卫朝宣一定受不了这种撩拨,VV在他面前一向是肆无忌惮地嘛。只是不晓得那两个人会在里面待多久才出来。按理说,,以他的经历,会对同性恋产生很排斥的心理才对。可是事实上他和卫朝宣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也快要三年了。他是个成年人,思考问题还是很理性的,虽然当初发现他们的关系时也曾心头咯噔一下夜间睡觉会提心吊胆反复检查自己有没有锁好门,但慢慢地也开始说服自己不要一杆子就打翻一船人。再说那两人虽然一个沉默寡言,一个嘴巴有毒,但其实对他真的很不错,明里暗里很维护。三年下来,他们的关系仿佛已和一个三口之家没什么区别了。想着VV刚才嘲笑他的名字是大叔才用的,沈国栋不由得微笑起来,"那是真名啦......"当初会仍然沿用这个名字,其实是有一点心理阴影的吧。他不想再做骆云起,而想做回他沈国栋。不知不觉,也用了三年了呢......刚到厦门的时候,残酷的现实简直是直逼到他眼前来:没钱。没证。身上仅有的一点现钞拼拼凑凑是一百一十八元,付了车费已所剩不多。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在这个城市吃的第一餐是那种一元四个的馒头,他就着自来水吃了八个。然后他在街上逛了很久,熟悉环境并且办了一件事:卖了手上的戒指。那枚一直套在手上一开始不晓是银还是白金的戒指为他换了七百元钱--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相当诡异的价格。若说是银,肯定不值这么多;但若说是白金,又不止这个价。这就是现实了。没有发票的东西是不可能拿到正规的珠宝店去卖的,也只有这种打造金银首饰的小作坊才会不在乎是贼赃来进行回收,当然,价格就不要指望能有多满意。当时他有两种选择:要么,用这七百元买张回重庆的车票;要么,存起来以作后用,就在这里落地生根。也许是因为厦门的天气的确太好了吧。这个城市,只要不是台风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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