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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即使不开导航,记忆也会自动在脑海里给他指引到他要去的地方。转过弯,是一个洋房小区。他在警卫室做了登记,直接开到了花园小路的尽头。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正好从屋子里出来,见到他的车,忙回头说了句什么,而后笑着加快了脚步。诗咏已经醒了,看见母亲,忙拍了拍自己的脸,解开身前的安全带。“又睡了一路?”李琴温和笑笑,“沾车就睡的毛病还改不掉?”诗咏上前抱住了她,语气带着撒娇的意味:“mama……”李琴回抱她,在她背后拍了两下:“多大了,结了婚还跟小孩子似的。”唐颂从车上下来。李琴松开诗咏,冲唐颂点点头:“路上开车累了吧,快进去,别在外面吹风。”说着,三个人就往里走去。大概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不太习惯子女的长大。李琴看了几眼唐颂,既欣慰又辛酸,见他高大,健康,五官像极了他的父亲,但长时间的分离让他和自己变得十分生疏。儿子又和女儿不同。诗咏会跟她撒娇,她可以和诗咏聊女儿家的事,但儿子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时间把阅历刻在了他的骨子里,她察觉到他的气质变得沉稳而陌生,这让她小心翼翼,连寒暄都要斟酌语气。而对于唐颂来说,让他亲口叫一声妈,都要酝酿几分钟。这是大多数长大了的男人特有和可笑的自尊心在作怪。而他只不过更甚。换好鞋走进屋子时,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正在厨房里煮饭。见到他们,脸上露出真心实意的笑:“来了?”“叔叔。”诗咏叫了一声。男人应了,然后冲唐颂笑了笑,温和地道:“你们先坐,还有最后一道菜,马上就好。”两年前,他们从母亲嘴里知道了这个男人,母亲说起来,语气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心和满足。相比唐颂,诗咏和他要亲热一些。而唐颂是在诗咏的婚礼上才第一次见到她。他知道他姓方,年轻时是骨科医生。说实话,他对他的印象不错,因为他看见母亲挽着他的手臂时,脸上的笑容很灿烂。他大概知道母亲今天特地叫他们过来是要说什么了,毕竟,应该不会只是让他和诗咏来试试她男朋友的厨艺。“我和你叔叔打算在年底结婚。”饭桌上,李琴开门见山地说,“这一回,我希望你们能够来参加我的婚礼。”“……好啊。”诗咏应该想到了往事,不过很快就恢复了笑容,“我和嘉侑会一起过来。”李琴满意地点点头,看向唐颂。“我尽量。”“就定在下个月底。”李琴说,“快过年了,知道你事情多,但要把那天的时间空出来。”“知道了。”他不能保证。前段时间他的两幅画在展览时被知名的评论家看中,媒体报道了一番,许多画廊都主动联系他。他唯一敬重的恩师也不知来了什么兴致,今年替他争取了两个所谓的研讨会,他想推辞,老师隔着电话发了一通脾气,百般无奈只好应下。回去得翻翻备忘录,要是时间真冲撞了也好早点想办法。母亲又简单说了些婚礼的安排,是西式婚礼,因为方叔的朋友比较多,所以场面会比较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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