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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2页)
。那年方可才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华。宋致炆伤心欲绝,简直想跟着方可去死,好在是被劝住了。采采想,像宋致炆这么聪明又深谋远虑的人,是很难爱上什么人的,而且对床伴很没长性,要是方可没死,可能宋致炆倒不至于到如今还念着他,但偏偏人死了,还死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又是因宋致炆而死,宋致炆又内疚又爱得纯真,怎么可能忘记呢。他之后再找的那些床伴,多半都有某些地方像方可。而其中长得最像的,当然要数被他们背地里叫成小方可,也就是小可的人。小可被称为小可,不是因为他年纪小,是因为他要比方可小一号。方可长得秀气,却有近一米九高,喜欢户外活动,总是哈哈哈地笑,是孩子头;但小可只有一米七多,最初见到时,他非常沉默寡言,眼神里带着忧郁和愁苦。宋致炆对江杉还有一点记忆,他的大脑被各种人际关系和生意项目占据,很少留给床伴,他记得江杉,只是因为他是长得最像方可的,但是,也是性格最不像方可的,不仅不像,简直是两个极端。一个开朗外向嘻嘻哈哈不顾别人情绪我行我素,一个又沉默忧郁小心翼翼没有哪一点不让人觉得服帖。宋致炆想到江杉,对他印象不坏,但是也实在不认为他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和他相处,简直像和一个对他俯首帖耳的干巴巴的保姆一样。要是是助理秘书,宋致炆倒喜欢江杉的面面俱到,要是是床上人,他就觉得太没意思了,因为太不像方可了。宋致炆现在已经年近四十,早已不是少年人,爱情对他来说已经很遥远了,甚至想到方可,他都没有当初的那些情绪了。不过,作为男人的激情和血性,当然是还在的。身体亢奋,心动不起来了。但他听了采采的话,他又对这个像方可的江杉起了兴趣。他说:“如果还联系得上他,我倒还想见见他。”采采觉得江杉这人还不错,懂事有礼貌又谦逊,而且人还是高知呢,不比那些十七八岁就到酒吧里来勾搭大叔的,他从包厢里靠大厅的单面玻璃往外看,大厅里不就正好好几个这样的小孩儿嘛。所以采采想应该帮江杉牵一下线,因为他虽然认为宋致炆不动真心也没有长性,但对身边人却是不差的,而且据说床技那是相当好,虽然采采他没有亲自体验过。第一是不能luanlun啊,第二是宋致炆看不上他。采采当即就应下,还说:“我给他打电话,看他过不过来。不然你可能又要没有时间了。”采采后面一句话是非常准备,因为有时候宋致炆询问他有没有朋友介绍,他找了人,宋致炆却没时间了。江杉接到采采电话时,才刚出差回来。洗了澡,边擦头发,边塞上耳麦接听,采采说:“宋老板到我这里来坐坐了,我说了你还他钱的事,他想见见你,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啊?”江杉的这个惊讶的感叹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出,他犹豫了一下才说;“嗯,好的。我马上过去。”江杉就是这么一个处处想到别人,不让人为难的人。第三章江杉本科四年级去他现在所在的世界排名最靠前的医药公司面试时,他完全没有任何自信,在最开始的群面时,他几乎不知道怎么搭话,但他却每每过了面试,到后面,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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