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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第2/2页)
默着吃饭。吃晚饭收拾完桌子和空饭盒后周恒清才想起来之前的电话他没有接。隐约记得似乎是在卧室里,便回卧室在床上翻了一阵。找到后一看,果然是林月,便打了过去,自然被问干什么去了怎么半天不接电话。“刚去吃了点,忘带手机,刚回来一会。”他脸不红心不跳的平静的撒着慌,也没觉得有什么可耻或愧疚。之后休息的这几天的中午,除了有一天宋煜城中午有些忙以外,剩下的工作日,周恒清不必提醒,宋煜城就会自当闹铃和外卖员。这几顿饭钱都是宋煜城掏的,一顿也没多少,但几顿下来也是钱。宋煜城又是每次都是开车来的,油费这年头也不便宜。而且大热天,午休时间短,周恒清觉得有点太麻烦宋煜城了。虽然宋煜城从没说什么,但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给钱又显得太过生分,于是周恒清打算到哪天请一顿好的。工作日的这几天宋煜城中午先给周恒清打电话叫他起床,接着就是自动送饭上门,在周恒清家里吃饭,午休,再上班。有时宋煜城精神旺盛、性趣盎然,午休就自然改为解决生理需求。而无论是哪种情况周恒清都坦然的接受了,包括宋煜城的“再犯”。他当然没有真的去把宋煜城阉了。他后来甚至连骂也不再骂,也不再提醒,只是事后默默的自己去清理。由于和宋煜城之间次数的频繁,周恒清这些天晚上不得不避免和林月接触,以免被林月因床上的事而缠上。尽管如此周恒清还是不可避免的被缠了两三次。而他又一天到晚的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合适的理由拒绝,只好“性”趣缺缺的去配合林月。这不仅在于他的精力,更在于他的心态。以前可能是隔开的时间长,感觉也不是特别的鲜明。但在目前的这种情况下,和宋煜城或林月之间的床事就形成了对比。客观来讲周恒清不觉得林月在床上表现有多差,他甚至觉得还算不错。但和宋煜城比起来——完全没可比性。每次和林月做完他都像是看破红尘一样,无欲无求,觉得性/事简直是无聊且肮脏的。但等宋煜城提出来要做时他二话不说连接吻拥抱都很投入,好像又沦为只有本能的动物一样。周恒清之前认为上床这事和谁其实都差不多。但现在却有些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三番两次的忍不住到外面找人,还有些人会有固定的炮友了。这和瘾差不多。尝过一次好的,其他的都无所谓了。对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来说,更是如此。周恒清同时有点怕自己现在这样,好像他天生就是贱骨头等着被宋煜城上一样。在他看来对正常男性对比来说没有人喜欢被那样,就算被那样也不应该有快感。于是他和当年在图书馆偷偷摸摸翻有关同性恋书籍一样上网查了。之后他差不多知道为什么最初和宋煜城做的时候的感觉会那么糟糕了,还有当年宋煜城上网都查了些什么。他这时才知道自己的确是无知了——其实只是快感的来源不同罢了,很正常的反应。跟宋煜城本身没多大关系。其实还是有点。因为如果说单是为了追求rou体的愉悦他也可以任何同性都做,但他只能忍宋煜城,要不然宁愿选择自己动手。宋煜城也许只是个是首映效应。所以逐渐的他无所谓了,都是生理需求,就跟吃饭一样。他当然选择好吃些的。时间久了,周恒清还觉得自己其实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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