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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2页)
,一般说来苗苑都是在周三休息的。王朝阳热情地招呼他,你来了啊,老规矩吗?陈默摆手,说今天不要了,苗苑在哪里?王朝阳马上警惕了,早说了嘛,一个男人天天上门买同样的蛋糕,这种事怎么看怎么不正常,果然是来泡妞的,她摇摇头淡定的说:“今天人不在,跟男朋友约会去了。”可惜了,虽然是熟客,但是杨维冬昨天晚上刚刚向她讨教苗苑的口味爱好,怎么着她也不能撬自己人墙角。陈默顿时冷下来,盯着王朝阳的眼睛咬字重复:“男朋友?”王朝阳一时被他盯得说不出话来,僵硬地点头,好可怕,额滴神咧……“她男朋友,是……?”“我们店里那个……就是那个……”王朝阳不自觉脱口而出,说到一半才醒悟过来我为什么要告诉他,他算什么人呢?陈默发现那个面包师果然也不在,他垂下眼略点了个头,低声道:“麻烦你了。”王朝阳嘴角僵硬地一抽,强笑:“不麻烦。”按照标准程序,他这样的经历应该叫做,目标对象,忽然失去攻击需要,他潜伏三天,追踪千里,终于发现并锁定目标,然后上面说:别打了回来!陈默站在人间的门口徘徊了一下,漫无目的地随着人流而走,这条路上走着形形色色的人,或者匆匆,或者悠闲,陈默茫然地看着他们,视线从那些无差别的脸上滑过,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似乎,他总是慢了一步,让一些东西从自己的指间滑过,等到那种触觉传到大脑,再握紧,手中已经空空如也,只差一点点。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与他擦肩而过,陈默被挤到一家鹿港小镇门口,门开门关时从大厅里飘出来一段熟悉的乐曲……“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陈默站在门口愣了几秒,鬼迷心窍地推开门走了进去。侍应生热情的过来招呼他,把他引到靠窗的位置递上菜单,陈默专心在听歌,漫不经心地说随便,好的,就这样。李宗盛那把拖泥带水的嗓音在空气中浮动,极淡的沧桑,百转千折的居然还有几分豁达的味道。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前世的因缘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一曲终了,陈默终于有心情打量店里的环境,这家台式饭店,背景音乐一直不停地放着滚石的老歌,带着nongnong的怀旧味儿,装修简单明快。侍应生端了一盘冰沙放到自己面前,陈默尝了一口,很甜,但是很冷,陈默把勺子放下,看窗外往来的人群,日暮西沉,艳色金红的晚霞把这城巿燃烧成一片辉煌的火海。按说以陈默的年纪,他的青春已经错过了李宗盛和罗大佑的时代,可是当年他军校的一个室友狂迷李宗盛,陈默对音乐没有太多感触,他总是漫不经心地听着,漫不经心地哼两句,于是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因为听到某首歌而潸然泪下,为什么有人会对一个歌者抱有崇敬的心理。而此时此刻,陈默在这个色彩浓烈的黄昏一人独坐,在人群喧嚣中回味自己的寂寞,他忽然记起室友说过的一句话,他说我喜欢李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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