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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之付出得多,但岑书白对沈慕之是爱,不是喜欢。岑书白曾经舍不得让沈慕之这张白纸染上别的颜色,沈慕之在她心里,就该永远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哪怕别人不能理解他的想法,但沈慕之依旧能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岑书白教会沈慕之什么是爱情,但也让这个一直水晶剔透的大男孩,开始变得患得患失。“我不会不要你的。”岑书白心疼地wen上沈慕之潮shi的眼尾,语气比之前都要来得温柔,“你可是我的大宝贝,心肝rou,我怎么舍得丢下你呢?”沈慕之忐忑地回应,“可你和他有个孩子。”“楚阳有聪聪,你也有大白啊,大白就是我们的孩子。”“我不会离开你的。”岑书白细细地亲着沈慕之不住颤抖的睫毛,用了平生最温柔的语气,“你害怕我会因为孩子回到他身边,怎么就没想到你也有孩子,也是爸爸呢。”岑书白曾听人说,爱上一个人,有了盔甲的同时,也有了软肋。之前岑书白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含义,但现在她看到沈慕之,算是真正明白这句话的真谛了。沈慕之的性格,从不会在意别人怎么想,别人的话伤不到他分毫。但和她在一起后,沈慕之却变得患得患失起来。他学会情爱的同时,也尝到了之前没有过的酸涩。最难能可贵的是,沈慕之在这件事上,依旧维持着自己的赤诚之心。没有怨恨那个孩子的存在,而是担心她会因为孩子,而回到前夫身边。因为看清了这一点,岑书白尤其地心疼沈慕之。也是因为这一点,岑书白心里最后那扇心门,终于被沈慕之用耐心一点点敲开了。岑书白缱绻地wen着沈慕之,认真地对他许下诺言,“往后余生,我只会爱你一个人。这一辈子,我只和你在一起。”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岑书白头一回喜欢一个人。之后的世界岑书白还管不了那么远,但有沈慕之在的这个世界,她想陪着他一辈子。春天,带着大白和沈慕之一起去看花。夏天傍晚,两人就牵着手去吃烧烤。秋天,就陪沈慕之去采风。冬天早上两个人都起不来,那就赖会g,躲被窝里说些悄悄话。岑书白想她码字的时候,有沈慕之坐在旁边看书或画画,陪着她;而沈慕之赶稿的时候,她就在旁边抱着大白,陪他画画。这个世界岑书白不知道自己还能待多久,但她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沈慕之陪着,那她该多无聊啊。金钱,她想要。沈慕之,她也不想放过。“福宝,我很开心。”沈慕之在岑书白发顶落下一wen后,满足地叹道:“是很开心的开心。”“因为你傻呀。”岑书白咬了口沈慕之脖子,“只有傻慕之,才会这么容易就开心。”“因为福宝说了让我很高兴的话,所以我才会那么高兴啊。”沈慕之在岑书白看不到的角度,缓缓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爱情,总会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变成傻子。”沈慕之不是傻子,甚至因为职业的缘故,他的观察力比常人更加敏锐。在沈慕之印象中,岑书白没有和父母家人联系过。与其说是岑书白和家里人闹矛盾,所以才不联系。但据沈慕之观察,岑书白倒更像是一个突然闯进来,和周遭格格不入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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