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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2页)
岁,不过有钱人家,生活优渥,注意锻炼保养,不仅看起来只像三十出头,而且身材绝佳,高大英俊,风流倜傥,只是纵情声色,脸上不免带上轻佻浮华。夏榛本来就板着脸,因他这话,脸色更是瞬间黑到了底,而这时候夏奕博已经快步走了,只留给他一个高大而猖狂的背影。夏榛心里恨得牙痒痒,最后什么也没办法做,只得自己生闷气。没过两天,夏榛就在酒会上遇上了老同学杨语。杨语现在的职业是记者,已经到副主编位置了,之前他就想借高中同学这层关系采访夏榛,不过夏榛让秘书干脆地拒绝了,好像完全不记得他这个老同学。没有办法,虽说忆同学当年,风华正茂,苟富贵,也不当相忘,不过,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物质的,夏榛完全不买他的账,他也没有办法,谁让他当年读书时候少年心性,心高气傲,不知道多巴结人家,混个好朋友的名头,出身社会之后,事情不就好办多了嘛。杨语看夏榛在和几个商界大腕说话,他一个小记者,只能躲在一边盯着看,看到夏榛稍稍有空的时候,就端着酒杯走上了前去,打招呼,“夏总,幸会。”夏榛这一天穿着一身黑西服,十分稳重,而他平时又不苟言笑,即使和那些他父亲辈的商界叔伯们在一处,也不会让人将他小瞧。当然,他看着是年轻的,而且英挺,只是太过少言寡语,让他威严有余,亲和力不足。明明只是二十八岁的年纪,偏偏像个苦行僧似的,不过他高中时候就是个闷葫芦,现在也没变得能言善辩。杨语这般想着。夏榛看了杨语一眼,倒没有只是点点头便转身就走,说了一句,“幸会。”杨语笑道,“不知道夏总可记得我?”夏榛道,“杨语。虽然过了些年了,你变得倒不多,怎么会记不得。”杨语惊讶了,手摸了摸鼻子,道,“真是三生有幸啊。”夏榛虽然不是那种谈笑风生的人,却是真正过目不忘,见过的人,在之后几乎不会忘记,再说,和杨语还是三年的高中同学,怎么可能说忘就忘。他不喜欢和杨语再扯这些闲话了,转身要走。杨语这时候赶紧用一个话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们准备办一个十周年的高中同学聚会,还想请庄籍来参加,夏榛,你要不要来。”杨语既然是做记者的,还是有些眼力介儿,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这种小虾米一样的人,但他在高中时同庄籍好得像连体婴儿,但据说后来两人关系也淡了,只是,杨语此时也只能拿出庄籍来吸引夏榛,以此来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联系。他说那话,只是一种试探,没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钩了,他停了下来,问道,“同学会啊。”杨语本来只是一说,根本就没那回事,既然夏榛感兴趣了,他也就赶紧若有其事地说,“是啊。你看,我们高中毕业正好十年,办个同学会也正好。已经联系了好几个人了,也会联系庄籍来参加。”夏榛道,“哦。要是定下了时间,联系我吧。我有时间会去参加的。十年,居然十年了。”他挺感叹的样子。杨语笑着说,“怎么不是呢,一下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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