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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1/2页)
,至今没发福,五官也更深邃立体,即使到了这个年纪,也仍是妥妥的帅哥一枚。黎叔爱开玩笑,为人也很爽朗,倒是相比云叔,认识的人都知道他温柔,却不及黎叔爱笑。越看越觉得难受,饭是吃不下了,只好匆匆结了账跑出来。在街上顶着风走了一阵,身体冻得发僵,脑子却越冷越清醒。我自认为自制力还不错,已经有段时间不想沈宴那个混蛋。现在却突然想起他来,想起我们两个冬夜出门时,他总会细心地把我的手包在掌心里,然后一起塞进他的风衣口袋里。那时就会觉得,为了他什么都值得。妈的,我大概是犯/贱,如果不是,又怎么会想起他,想着想着心里还偷偷塌一块,又开始有一点点,原谅他。不就是玩个男人么,他长得那个样子本来就招人,在外面又舍得花心思照顾人,难说没有主动贴上去的。也许是别的什么人我也不会这么生气,可那人是我认识的,难道就十恶不赦?很想听听他的声音,那么温柔,带着宠溺的笑意;好想像个撒娇的孩子,把头埋在他胸前,任他用宽厚的手掌一下又一下抚摸我的背。他的拥抱,曾经是我用以对抗,放弃家人后所承受孤独负罪的,唯一动力。我就是因为太爱他,太信以为真我们可以一起到老,才不顾一切放弃了全世界。却不想他同样可以为了一个新世界放弃我。他妈的沈宴!混蛋沈宴!回家后面对四面冷墙,心情还是不好。越来越想那混蛋,久不经人/事的身体也好像越来越空虚,即使卷在被子里不停摩/擦那个地方,也只是将邪/火烧得更旺一点。忍无可忍,爬起来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出一张名片,是很久之前跟沈宴去gay吧玩留下的。对方是酒吧老板,人很风趣,又善解人意,说到底他很懂得所有打这个电话的人的隐秘需求。我其实很紧张。别说买/春,我和沈宴在一起的时候,在这方面就一直很保守,每次花样都不会多,能让对方满足就刚刚好。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最好床上表现也不要太怂,我开了一瓶红酒,趁门铃还未响起来前,一杯一杯灌下去。酒对我来说,既是良药,也是□□。我本身酒量很一般,啤酒也就两三杯的量,加上轻微过敏症,平时基本就不怎么喝。只有哪天心情太好,气氛又很合适,才会缠着沈宴喝一杯,然后做该做的事。放纵了喝的结果不言而喻。我如愿醉了,摊在沙发上动不了,眼睛也不敢张开,生怕一张眼,房顶都要压下来。胃也火烧火燎地痛,把我的男儿泪都痛了出来。都醉成这个德行了,居然还好死不死,想起那次我跟家里出柜,沈宴就在我家大门外陪跪了一天一夜。我爸动不了他,就只会随手拿起什么东西闷头往我身上招呼。我被打一下,他就在门外磕一个头,连我妈看着都心软,拼死护着我从我爸的棍子底下逃出来。我伤在背上和心里,沈宴是生生把额头磕得血rou模糊。逃出来后,我们两个都在医院住了一阵子,真正成了落难夫夫。往事历历在目,背上的伤虽然早就愈合几百年,可是每次想起来,那种痛还是新鲜得让人冷汗直冒。我知道我酒品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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