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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未见过这东西,听少年说是长在山野田边路边,很难找。“没错,它就是地枇杷。”这玩意儿是他还在孤儿院里时被院长带着去找过几次,小时候他们没条件吃糖,院长偶尔会带他们去附近的山上采摘一些野果来解馋。地枇杷是周余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一种,至今仍然念念不忘,记忆深刻。他取出一个剥掉外面那层皮,露出里面浅粉色的rou,中间还有一圈细密的黄色小颗粒,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他把剥好的果rou递过去:“尝尝。”段戎晒花生手上沾了水还没去洗,低头直接张嘴咬住少年手里的果rou。“很香甜。”他如实说。“对吧?我很喜欢吃这个~”周余说着给自己也剥了一颗,“一会儿送两碗去给小羽他们尝尝。”自从狼爹和狼崽子他们住在小院里后,小姑娘也不过来玩了,对狼的恐惧大过了对金毛的喜爱。帅哥以为是自己魅力减小,还忧郁了小半天。作为一只爱美又骄傲的金毛,帅哥是很享受有人被它的英俊潇洒迷住,眼睛围着它转的。她不来,周余就只好经常去找她了。地枇杷个头小,两碗份量已经不少,是他篮子里一半多的量。他对段斐和段小羽,可以说还有无人谷里的其他人,周余都不曾对他们小气过。何伯和高山他们收割完稻谷之后的水田里,已经重新种上了新的作物,糯米和小麦。种子都是周余给的。段戎心里一半感激一半爱怜,他的小鱼,好的让人挑不出一点不好的地方。而这么好的小鱼,是他段戎的夫郎。想到这个,段戎就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嘴角。周余没注意到他的表情,他看了眼院子里的花生,全部摘下来洗干净后就铺晒了两床席子,他估算着约莫可以装两袋,他们人少也够吃了。不比段戎前一天一个上午就拔完了所有花生,另外三家人今天还在地里拔,再有一个下午差不多就可以拔完。周余偏头看他:“阿斐那边你要去帮忙吗?”段戎摇头:“用不着,他们人多,忙的完。”“也好,那我们就趁着天气好,赶紧把花生晒干装袋,过些日子我想去烧点过冬用的炭。”冬天需要储备大量的柴火,眼下一年时间过去了一半多,这时候去挖窑洞烧炭是完全可行的办法,有了炭既方便到时候取暖,也可以节省柴火。这是周余深思熟虑过后想出的办法,有了他们自己烧的炭做掩护,到了冬天他就可以把系统里的无烟无味的炭混进去。段戎饶有兴致地望着他道:“原来小鱼还会烧炭,为夫自愧不如。”周余意味深长地说:“不必谦虚,等你跟我一起去烧一次,你也就会了。”他以前没有烧过,只是知道怎么烧,也听说过会有多辛苦,光是挖窑洞就是个很费力的体力活,这大部分需要眼前这个人来做。使唤自己的男人,周余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不过去烧炭就得在山里过夜,连夜守着窑洞才行,因此在那之前,周余两人得先把院子里的狼爹和狼崽子照顾好。环境造就的天性,动物的愈合能力比人类要好,为了适应优胜劣汰的自然生存法则,它们的身体构造在面对伤害方面,要强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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