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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三、四分钟后,路炎晨重新拾了手机:“感冒了就去看医生。”“又不能吃药,也不想多跑医院,万一被传染上别的病呢?我多喝点儿热水就好了,”归晓手肘压在窗台上,“路晨?”“嗯。”“你穿得什么,现在?”“白色短袖,迷彩短裤。”“短袖有图案吗?”“没有。”“头发现在有多长了?”“和在北京时候一样。”“胡子刮了吗?”“嗯。”“帅吗?”路炎晨似乎挺无奈,还是配合着说:“还可以。”“什么叫还可以,”归晓话音里夹带着小得意,“我可没见过比你帅的。”这回,那头的男人是真被逗笑了。整日阴霾被强行扒开一道缝,透过来的光,落在了心坎上。关于这个议题,从小归晓就喜欢和他讨论,似乎,她格外热衷于强调爱上了他那张脸。这是两人之间的小乐趣,当然,路炎晨也问过她,难道除了一张脸还能入眼,就没别的优点了?她的回答是:长得好看的人本身就占便宜,她初见他就打了一百分,没想到,越接触越能加分,样样好,最后自然是,百分之两百地爱他。如果娃生下来能和他一样好看,那他的贡献就更大了,百分之三百也不含糊。俩人废话了半晌,归晓想到正题:“路晨你这人太不靠谱了,让你三个月前回来领证……这都过了,你再不回来我真生气了。”“过两天,就这周,”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一定回去,你做好准备。”这周?单是这两个字,就像点燃了一簇小小的烟火,飞溅着火星烧到心底眼底。归晓忍不住咬着唇笑,一笑就不停,话音都有着欢喜雀跃:“好好,我做好准备,所有证件都背在身上。你一回飞机落地,咱们就直冲民政局。人家是五点下班,你回来可别误了点儿。”他答应着,看时间,该和司机碰面了。留了五分钟在这里逛逛,给她买小礼物。说实话,他除了当初送过归晓一个手机,还有后来的结婚戒指,没给她买过东西。两人又是聚少离多的,也不清除她真喜欢什么,倒是看到她书房有一面墙的柜子,上百个小格子被摆满了各种东西,说是每次出差带回来的。他留心记过格子尺寸,估摸着大概长宽高,买了一套穿民族服饰的泥娃娃,每个都在笑,笑得都像归晓。回了工厂,正近黄昏。路炎晨从食堂打了份土豆焖豆角,两个馒头回了房,路上被人叫住喊去了办公室。里边坐了两个领导,都是部队里出来的人,并肩坐在沙发上一人一饭盒在吃饭,见路炎晨进来,其中一个用下巴指了指椅子:“边吃边说。”路炎晨拉了椅子坐下,三人开始说起来,从沈老追悼会说起,说是上边的意思毕竟是北京基地的人,一定要回北京开,遗体这两天就送走。而后,又说到了:“三个月内就伤了两个死了一个了,上边的意思是,让我们两个专家配合一组做,不能再一个人带两个助手了。”这是合情合理的建议,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就要拖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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