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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7 (第1/2页)
会忘记的教训。他想绝食饿死自己,可当他拒绝吃东西时,他们敲掉他的门牙,把稀粥灌进他嘴里。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咽下食物或者活活窒息而死。在那个年代,奴隶主喜欢生来就是奴隶的人,远远胜过那些从非洲卖过来的奴隶。生来自由的奴隶总是试图逃跑,或者想自杀,让他们的利润大受损失。墨水杰克十六岁时,他和其他几个奴隶被转卖到圣多明哥岛的一个甘蔗种植园。他们给他改了个名字,管这个没有门牙的大个子奴隶叫海森斯。他在种植园遇到一个来自他所在村子的老女人——她过去是做家务的奴隶,但后来她的手指太粗糙,还有关节炎,于是被送进了种植园。她告诉他,白人故意把来自同一个镇子、村子,持同一种信仰的奴隶分开,以免他们联合起来起义反抗。他们不喜欢奴隶彼此用自己的语言交谈。海森斯学了一点法语,还被教了一点天主教教义。每天天不亮,他就要开始割甘蔗,一直干到太阳落山以后。他有了几个孩子。尽管被严格禁止,但他还是和其他几个奴隶在晚上属于自己的短暂时分溜进树林,跳卡林达舞,唱丹不拉·威多的赞歌(这位毒蛇之神的形象是一条黑色的蛇)。他还唱歌献给艾拉巴、给欧古、尚古、扎卡和其他众多神灵,所有这些神都是奴隶们带到这个岛屿来的,这些神居住在他们的脑中,秘密地活在他们心中。圣多明哥甘蔗种植园的奴隶很少能活过十年。他们有自由休息时间:每天中午最热的两个小时和晚上最黑的五个小时(从十一点到凌晨四点),但这也是他们可以种植照料自己食用的粮食的唯一一段时间(他们的主人不负责喂养他们,只给他们一小块土地种庄稼喂养他们自己),同时又是他们睡觉和做梦的时间。即使这样,他们仍旧利用这段时间集会、舞蹈,向神灵奉上赞歌。圣多明哥的土壤很肥沃,在那里,达霍梅、康古还有尼哥神让庄稼的根深深插入土地,果实长得丰饶肥大。他们还许诺给那些在夜晚崇拜他们的人以自由。海森斯二十五岁的时候,一只蜘蛛咬了他的右手手背。伤口很快感染了,手背上的rou开始坏死。没过多久,整条胳膊都肿胀成紫色,手也抬不起来,胳膊不停抽搐着,疼痛难忍。他们给他劣质的朗姆酒喝,然后在火上加热大砍刀,直到刀锋变成红白色。他们用锯子把他的胳膊从肩膀处锯了下来,又用烧红的刀锋烧灼伤口。他发烧昏迷了整整一周,然后又回去继续工作。这个叫海森斯的只有一条胳膊的奴隶参加了1791年的奴隶起义。艾拉巴在森林里控制了海森斯的身体,他驾御着他,就像白人驾御马一样,他通过他的嘴巴说话。他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但和他在一起的其他人告诉他说,他许诺解放他们,给大家自由。他只记得自己勃起了,那里像一根巨棒,硬得疼痛难当。他还举起了双手——一只他现在拥有的手,还有另一只他永远失去的手——向着月亮礼拜。他们杀了一只猪,种植园里的男人女人们喝下猪的热血,宣誓他们已经结成兄弟姐妹。他们发誓他们是一支为自由而战的军队,向他们被劫来之前的故土的所有神明宣誓。“如果我们在与白人的战斗中牺牲了,”他们告诉彼此说,“我们将在非洲获得重生,在我们的家园,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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