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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第2/2页)
那个傻瓜气死的日子。这么多年,他想主人虽然事事完美,可能就是审美出了问题,要不然怎么会喜欢那个总是傻里傻气,没有一点戒心,以为人人都有善心的傻瓜呢?不过看着那个傻瓜生下了这么可爱的吴昊,他就原谅那个傻瓜,以后多忍耐一些,只是有些可惜会有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昊吴了。被白衣念叨的傻瓜此刻被人亲得脸色红润,低喘连连。沈煜灌输了一些灵气给程晨,按了他的xue道,程晨突然就觉得困乏,虽然他想多和沈煜温存一下,但是眼皮还是像挂了千金一般重,疲倦地合上了,很快就沉稳入睡了。这么做是要稳定程晨的魂体,让明天融合的时候不会出现波动,能顺利一些。沈煜暗沉着双眼,隐忍住眼中吓人的欲/火,明天以后怎么样占有小晨都可以,但是现在就算是那里被撩得肿胀不已也只能忍下。低头,轻轻吻着程晨的额头,依依不舍的离开,给他拉好被子,沈煜悄悄到了地下室,水清已经在里面等着了,要布下最后的阵法。沈煜来到地下室,向水清点点头,拿过匕首,像往常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划出一道口子,他要把水浇灌在最一盏未亮的魂灯上。他将点亮最后一盏魂灯,复活他挚爱之人。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写到这里了,我简直要痛哭流涕了,我太激动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第64章睁开眼,天已经大亮,程晨想半起身却被沈煜紧紧的抱着不能起来,他笑了笑,安心窝在沈煜的怀里。侧着身仔细观察着沈煜精致的五官,用手描绘他好看的眉毛,高挺的鼻梁,还有优雅的薄唇。程晨想把手拿开的时候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握住了,闭着眼睛的英俊男子嘴角勾起,喊着谈谈的笑。沈煜把程晨的手拿到嘴角,轻轻吻了一下他的手背,才睁开眼,跟他问早:“早安,小晨。”程晨也被沈煜的笑容感染了,浅笑着道:“早,沈煜!”沈煜勾勾程晨的挺翘的鼻子,调笑着问:“怎么还叫我名字,是不是该改称呼了?”“老沈,老煜?”程晨摸摸下巴,装作深思熟虑之后问道,忍不住翘起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心思。沈煜捏捏程晨rou绵绵的手,给他三个答案:“老公、夫君,煜哥哥。”程晨努着嘴,三个都这么羞耻,怎么叫得出口,他连忙说道:“阿煜,我觉得喊阿煜就挺好,又顺口。”不等沈煜反驳,程晨赶紧拍拍沈煜的手臂,让他起来,“我们起床吧,不早了,今天还很多事情呢!”起床梳洗后,沈煜为程晨整理好服饰,给他戴上庄重的凤冠,又亲自给他上了妆。程晨本来不想搞什么妆容,但是沈煜坚持他也就妥协了。让人惊讶的是沈煜手法很熟练,很精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程晨都觉得自己年轻了许多。他们的大典没有请别人参加,在场的只有水清,白衣,吴昊,还有沈家的佣人。程晨也不是喜欢热闹的人,这样安安静静地挺好,只是他有些担忧,这么大的事情,老爷子不来适合吗?沈煜回他,“没关系,我已经告诉他了,他身体不好,沈氏族地离这里又远,我以后会带你回去见他。”程晨点点头,想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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