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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9 (第2/2页)
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问出口之后本来想着青年不会回答他,却意外地得到了答案。也许是出于以后不会再见面,告诉他名字也没有关系的心理,青年告诉了方凛他的名字。“我叫方凛。”青年说道。“我叫离焰。”出于礼貌,方凛也告诉了青年他的名字。青年撇撇嘴,“我可不想知道你的名字,身体好了就离开吧,我是来这里度假的,过两天就要走了。”方凛想起身离开,却因为体力不支差点从床上栽下去,把青年吓了一跳,“我说哥们儿你悠着点啊,我又没说让你现在走,起码等着你有行动能力在下床啊,你这个状态走出去要是死在外面我还成千古罪人了。”听着青年这么说,方凛总觉得有一种违和感,他潜意识认为青年应该是不把人命放在心上的那种,而且极其冷血,把重伤的自己带回来已经非常违和了。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却有这种感觉,方凛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撞鬼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邪乎。“这里是酒店,你在这歇着就行了,有啥事就喊我,不用客气。不叫看你和我长得这么像,你觉得我能对你这么好吗,告诉你,哥可是把你当自己亲弟弟了。”和他长得像?方凛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青年,那张邪魅狂狷的脸无疑可以算做颜值巅峰,自己也长得这么给力?“有镜子吗?”方凛咽了口唾沫,有些颤抖地说道。青年用看蛇精病的表情看了一眼方凛,不明白他在激动个啥劲儿,不过还是给他拿来了挂在浴室里的镜子。说真的,除了头发颜色不一样之外,他和青年长得别无二致,只是空有了这一款巅峰颜值,一头直冲天际的红毛硬生生把一张男神脸衬托成了杀马特。“你是不是暗恋我,然后整容成我这样的啊?你这头发从哪做的,改天我也去做一个,太带感了,把我的脸衬托得更加帅气……”青年话痨一般在一旁喋喋不休。之前是怎么想的,为何要染这一头红毛?方凛手一抖,差点把镜子掉到地上。为自己失去记忆前的审美点根蜡我旁边这个人的审美和我失忆前一样我的审美到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奇葩了☆、第七十章失去记忆并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这能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也许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完全没有兴趣去回想关于以前发生的一切。现在,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这个自称方凛的青年,这就够了。除了一头红毛和时不时隐隐作痛的身体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还是很顺应人意的:我恢复得不错,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脏;方凛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很想赶我走的意思。说实话,虽然这并不影响生活,但失去记忆的我确实无处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线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着自身的长处谋生,问题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方凛是个好人,他不求回报地让我蹭吃蹭喝了一个星期,本来说的过两天就要回去,到现在也没有付诸行动。再怎么死皮赖脸,我也要离开了,毕竟我们只是陌路相逢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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