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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2页)
的眼睛里便透出一点狡黠的笑容,好像把他那些傻里傻气的念头全看穿了似的。店里人多的时候,蓝森便不着痕迹地用食指轻轻划一划连恰的手心,人少的时候,他会弯下腰去,很亲昵地抵着连恰的额头碰碰。并不是所有的靠近都是为了亲吻,有的时候就只是想靠近点,看着连恰下意识闭上眼睛有点慌里慌张的样子,就好像自己稍微扳回一城似的。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几天,最初介乎于不可置信和喜悦之间的心情逐渐尘埃落定,开始发自内心地认可了这样的现实。蓝森终于从脚踩着云朵一样的轻飘飘——这种一点也不成熟的心理让他稍微有点惭愧——恢复了正常,并意识到他有几件事应该告诉连恰。最重要的第一件事,是被他用做梦的方式想起来的记忆。这种方式挺不可思议的,但蓝森觉得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他都不会再吃惊了,鉴于他曾经就是个奇特到脱离常识的人。找了一天蓝色森林的午间休息,蓝森很详细地把自己做的梦告诉了连恰。“……所以说。”连恰瞪大了眼睛,棕色的眸子圆圆的,“其实之前我们是……”她纠结了一阵子该使用什么词汇来形容,嘴唇微张,无声地念念有词,手指跟着无意识地乱动了一阵子,好像拨琴弦似的撩得人心神不宁。又或者心神不宁的只有蓝森而已。真奇怪。蓝森想。按理说喜欢也好,爱也好,都是早就存在的事情,可为什么得到了回应后,如此轻易的,连恰在他眼里又染上了不同的色彩呢?他倒是没有为此感到困扰,不如说是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一边好奇着,一边肆无忌惮地想着没有答案也不要紧,他不在意,只是喜欢在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滋生而出的满足感罢了。会让人觉得整颗心都涨得饱足。而这时候,连恰放弃了找到合适的词汇,转而用了一种客观又冗长的描述:“……其实之前,我们曾经在同一时间处在同一个地方,只是我们都不知道?”伴随着这个结论,她“啪”地一合掌,但眼睛还是圆圆的,透着点好奇又恍然大悟的神情看着蓝森。“是啊。”蓝森点了点头,想起什么似的,笑了,“那个时候我是十四岁,你是六岁……应该。”“是六岁。”连恰说,报了一个海滨旅游城市的名字,“如果是那里的话……那没错,我们家在我六岁去过一次,现在还有好多照片呢。”“那个时候你是梳两个辫子吗?”蓝森忽然想起来梦里小姑娘的发型,很有一点好奇地追问。连恰的眼珠向上看,骨碌碌转着回忆了一下:“应该不是,我上小学三年级之后才开始留长发的,之前都是短发哦,蘑菇头啦蘑菇头。”一边说着,一边笑嘻嘻地横着手掌,在自己眉毛高度的地方划了划。蓝森被连恰的这个小动作戳中了心窝,于是他也就顺着自己的心思,倾身向前拨开连恰的刘海儿,另一只手把连恰横在额头前的手握住了,挪开,在露出来的光洁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哎……”连恰一惊,被吓到了似的哎呀一声,但并不是排斥,更不是讨厌,而是一种还没完全适应角色转换的羞涩。因此她的脸很迅速地红了,这群红色又逐渐爬上了她的耳朵尖,可她的眼睛是笑着的,弯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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