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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2页)
摇的我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念头呢?要怪就只能怪他,就是,没事长那么漂亮做什么?!没事长得漂亮也就罢了,干吗还到这种公共场合来抛头露面?!没看到旁边坐的男女全都用一种想要把他拆解入腹的眼光盯着他看么?!气愤的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眼光,事后回想起来,那时的眼光应该只能用贪婪的狼来形容了……可能是我过于专注外加忿然的眼神让他觉得如同芒刺在背,他总算又肯看着我了,翕动着嘴唇,他模糊不清的说了几个字“给你BckRussian”看来这人是语焉不详这个词的坚定拥护者,那俩英文我可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听清楚的,真是白兴奋了一场。说完话以后,也不管我听懂与否,他径自埋首去调酒,再也不多看我一眼。他在一只矮墩墩的老式酒杯中放了一些冰块,随手从酒架上拿下一瓶透明和一瓶黑色的酒,我注意到他有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晶莹润泽线条流畅,这完全是一双艺术家的手,漫不经心的往杯子里面倒了一些冰块,再抽出一支黑色的同样也是胖乎乎的搅拌棒,放入杯中轻轻搅动了几下,仍是不抬头的放到了我眼前。这是什么差别待遇嘛!凭什么刚才那杯酒就能让他小心翼翼的用优美的姿势摇匀然后倾倒,而我这杯竟然只是用一根棒子敷衍了事?!脑子里警铃大作,有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我:“形象!风度!气质!”我恨恨的拿起杯子离开吧台,步履缓慢身形挺拔,还是不忘维持最优雅的姿态,可惜格格响的牙关告诉了我自己虚伪的皮相下还是小时候那个挨不得碰不得的小霸王。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从一个胡搅蛮缠的混小子变成了现在这样,每天穿着随意态度随和,不过在我的老损友李斐莘的嘴里,我的随意叫做刻意的随意,也就是说尽管看起来随随便便的,可从头到脚每一分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我的随和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随和,也就是说我有的是虚伪的外表以及冷酷傲慢的内心。真是冤枉啊,每天出门之前打扮十来分钟也叫刻意?呃,好吧,偶尔会达到三十分钟,不过我的装束可从来没碍过谁的眼。至于傲慢冷酷更是一顶铁质的大锅,充其量……我只是有些自大而已,毕竟家庭环境优越,宠爱我的父辈又多如牛毛,加上本身也还算有三分姿色……不管怎样,斐莘嘴里决计吐不出象牙!这就是我跟他认识十年来得出的唯一一个结论,看他的名字就知道,非心非心,没有良心!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一次考试失手,一直居于下风的竞争对手耻笑了我一句“终究还是草包魔王啊”,这句话铿锵有力发我深省,突然觉得自己从前眼高于顶的形象似乎不是很合乎时代大潮了,女生虽然都喜欢酷酷的男生,可那也需要悲惨可怜的身世来配合,我这样的?还是不要奢望比较好。所以我当下决定励精图治不求翻天但求一变,其实我不过是不希望别人把我看成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二世祖而已,那么谦谦君子的风范理所当然成为了首选,总不能让我学街上的民工啥都不讲吧?久而久之,几乎连自己都快要忘记自己的本来面目是什么了,父母只是感叹着说自己的儿子终于混沌初开,根本顾不上研究我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是否因为什么童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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