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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04 (第2/2页)
。到第二年,二人添了长女陆晓枫,名字是老王昔取的。十三对晓枫异乎寻常的疼爱。等晓枫咿呀学语的时候,夫妻两个从南崇回来,文笙突又觉着不舒服,开始还以为是车马劳顿,找了大夫一看,才知道是又怀孕了。十三喜出望外,抱着闺女,不许她往文笙身上扑。晓枫看看抱着自己的大胡子,果断扭动身子,手指门外。十三奉命陪女儿出门玩耍,晓枫抬头,望着“扑簌簌”自头顶飞过的鸟雀,叫道:“鸟!鸟!”十三哄道:“叫爹,爹就帮晓枫捉鸟。”晓枫含着白嫩嫩的手指,眼珠转了转,乖乖叫了声“爹”。十三笑逐颜开,当真飞身而起,足尖在枝头一点,伸手将一只小鸟抓在了手中。内力没了,经脉还在,他当初就有从头练起的打算,没想到散功之后,大约是因为当初出了问题,竟还给他保留了根基。用不多久,曾经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十三爷就要重出江湖啦!番外东焱往事我叫桑乞拾。我并不姓桑,只是从小周围的人都这么喊我,“桑乞拾”在我的家乡可不是什么好话,差不多相当于贱种、狗杂种,他们叫我的时候眼里含着鄙视,尾音的语调微微上扬,以此来显示他们高我一等。大约是因为总饿肚子的关系,我长得比同龄人都要矮小,十岁那年春天,我偷了吃的之后被狗追得没处跑,一个老头儿救下我,在把我由头至脚摸了一遍之后,说我可以跟着他学本事。不过别当他安着什么好心,老头儿愿意收我为徒,不过是因为我骨架生得小,他说我这样的若是练缩骨之术比旁人天生就占便宜,练成之后可以去为他偷东西。像我这样的,他总共养了十来个。我用心地学,只用了三年就小有所成,老头儿夸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我却不甘心一辈子听他摆布,说不定哪天就被抓到了,像其他人那样被抽筋剥皮,扔在帐篷外边喂虫蚁。老东西这些年攒了不少身家,我准备偷练两招,趁他不备,一刀结果了他,就可以全都占为己有了。十三岁那年,我潜入板仓部偷东西的时候,顺手牵羊,从他们首领的帐篷里偷到了一本刀谱。……我觉着这是天意。以那老东西的血,染红我的衣裳,只是想想,就有一股克制不住的冲动。只是那刀谱好生难学,从十三岁到十九岁,我练了整整六年,却依旧连一招都没掌握,六年间我明明练得熟了,可每到出刀就觉着别扭,这样的我,绝不可能是老东西的对手。转过年来,我跟着老东西去了新冒出来的荒川部,老东西有“生意”要谈。我们就暂时住了下来。每回初到陌生的地方夜里我都很难睡着,那次也不例外,索性出来走走,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研究那刀法。跟着我就听到了一男一女的争吵声。切,哪个地方都免不了有这种风流勾当,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和牲畜无异,都管不住自己的欲望。等走近了,我才发觉自己想差了。我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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