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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第2/2页)
但季冬桐虽然软成一团,好歹跑还是会的,在男人还没拦住之前就蹦下了床,低着头一脸认真地穿衣服,神色平静,只是后脖子全红了。陆锋看着床头欣赏了一会儿小孩的窘态,这才笑着下床换衣服。男人的背肌在光线下分明得像美术室里摆着的石膏雕塑,透着内敛的力与美。季冬桐的眼神不自觉地飘过去,看见陆锋的脊背上有几道长长的红痕,他愣了一会儿,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随后抬起手,温柔地亲了亲一直戴在食指上的戒指。第47章第四十七章继之前满天飞的小道消息之后莫城又传出了一件大事,说是刚甩了陆先生的秦甄要和刚回国的蓝家的继承人结婚了——这无疑是坐实了前阵子秦陆分手是秦甄在国外有个老相好的传闻,顿时在家里没事干的夫人太太一通欢欣鼓舞,高高兴兴地搓着麻将聊了个痛快。富太太们毫无危机意识地嚼着口舌,奔波在外的男人们却因为连日来的动静心惊胆战。莫城现在就像一片大湖,上面热热闹闹鱼鸟成群,下头却暗潮涌动,说不清什么时候漩涡就彻底起来,把原来的平衡搅个干净。秦老在半靠在床头,他往常总是在书房,现在却连从房间到书房这么短短一条走廊的距离都不太走的动了,人一天较一天乏,睡过去的时间多过清醒的。门被敲了敲,老爷子没应声,外头人便自顾自地推开门进来。秦朝的手上端着个托盘,上面摆着一杯水和两个药瓶。他确确实实肖像当年的秦诤,眉毛眼睛和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神似。只是老爷子好读书,读得还是孔儒老孟,脸上多了些书卷气,在商场之下就给人感觉温和儒雅。而秦朝不同,他一打眼眉宇间就透着一股子凶悍之气,不像从小在书堆里长大的读书人,像藏在刀鞘里的凶刃。秦老看着大儿子一步步走过来,扪心自问——在之前秦朝的母亲还活着的时候,秦朝是不喜欢他强塞给他的那些书的,也会发脾气、和他闹。等到他娶了老二的妈秦朝才收敛起来,处处乖顺——这么过度听话与懂事,甚至不问他关于自己母亲突如其来的死亡的半句话,他精明一世,到底是被什么蒙心肝,竟一点都不觉得反常。“爸,吃药了。”秦朝把托盘放下,面上神色淡淡。这药是一个有名的医师给秦老配的,主要是养生,强身健体之效。他从五十岁之后就开始吃,配合着少烟少酒,人体随着衰老会频繁出现的那些症状极少会出现在他身上。这药按时能吃一两年,每隔几年要去医师那重新配,原来都是他亲自去,然而两年前他为个新兴项目沉下全部心思,秦朝便主动提出帮他去配药。彼时老二秦镇还在埋头和他一起做这个项目,一副巴不得秦朝来抢功劳的样子,他还曾感慨过老大的孝心……只是几个月前才得到消息,说是那位名医三年前就死了。这消息藏得太深,来得太晚。秦老爷子已经有些浑浊的眼睛盯了那两个药瓶一会儿,忽然对着儿子招了招手。秦朝犹豫一会儿,便迈步到床边弯下身,平视老爷子。秦老抬手抚了抚他的头,秦朝的身体僵硬一瞬,随即不动声色的垂下眼,任由老爷子像回忆什么似的轻轻触碰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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