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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已经来不及,只能任她做下去,心里却忍不住想,反正这样的事他是做不出来,难为她脸皮这般深厚。倒也省了他的事了。三春以为自己笑得足够灿烂,礼数足够周到,上回看见青对一个樵夫问路就是这般。可等那车队猛地停了下来,立时有人大喊:“劫匪来了,大伙抄家伙啊。”十几个剑士亮出宝剑,护住马车,当中一个骑士纵马而出,喝道:“哪来的小子,想咒咱们死吗?”行礼数,左手跟这右手有位置,君子鞠泽贵气左,右手打仗拿兵刃用的,左手压右手代表的是和平,不能反。反过来就是出殡用的,祭奠死者,这是规矩。而三春的姿势正是标准的右手压左手,如果来的是送葬队还很得宜,至于其他的,别人想打死她的心都有了。一个四十来岁,很像管事模样的男子上前,看她一眼,摇头叹息,“看你长得斯文瘦弱,怎么不学好?”看众人眼光都停留在她手上,三春这才觉得自己做错了,他们定是以为她故意嘲弄,是个想杀人越货,给人送葬的劫匪了。忙手臂放下来,脸色出奇的难看,瞧见旁边眉眼带笑的青,更觉脸上挂不住。她咳嗽一声,朗声道:“这位大哥,咱们是过路的,因要去寻亲,盘缠用尽,不胜惶恐之时见到大哥的车队,欣喜之下便走到路中间,请大哥勿怪。”青忍不住一掩脸,说得像她这么直白的,倒也少见。四十岁的人了让她叫大哥,那管事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挥了挥手,十几个剑士一起宝剑还鞘。他们也不退走,都在旁边看着,不过看她的脸上全是鄙视。这是一个强者说话的世界,敢于抢劫的都可归为英雄类,至于那些上门想求饭吃的就没人会给好脸色了。管事的脸一耷拉,“咱们这是歌舞队,不留吃白饭的。”三春忙道:“小人识得字,算得帐,会武功,出身贤良,缝补做饭,劈柴打水无一不会,如今只求一个容身之所,不至将身躯陷入野兽之口,还求大哥慈悲。”她说的不是她,是青,青是万能的,而她是万万不能的。那管事听了,沉思片刻转身拍马走了,不一会儿一辆马车赶过来,一只玉手掀起车帘。在一群男人包围的队伍里,出现这样一只手是一种极为赏心悦目的事。那芊芊玉手透着婴儿白,好像一下子就可以挤出水来,白白的肤色,想拿初雪一般,却看不出一点苍白。还有那指甲比又脆又小的贝壳和又薄又小的花瓣,显得更加透明清澈。单看那只手便知这是个绝色女子,她只往外瞧了一眼,便放下帘子,接着一个清脆莺声道:“带他一起吧。”三春乐了,忙把青拉过来,“还有他,他叫青,也识字、会算账、会武功,出身贤良……”话还没说完,那车上女子已打断,“瞧模样甚好,也带着吧。”三春这才明白,合着费了吐沫说了半天都敌不过他俩人的模样。可着这一群人里的男人女人,恐怕还没有像她和青这么出色的吧?青是英气十足,她是俊美清丽,也难怪人家会同意带着他们。带他们下去的是第一个唤住她的骑士,他叫重夷,后来与三春成为了不错的朋友。在许多日子里他一直让着她,对她很是俯首帖耳的恭敬。三春不解,问他为何?他说她有一种凛然天生的贵气,让人不可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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