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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1/2页)
在家门之外长大,为何还会认贺景临这个大哥,对他如此敬重。没想到两人小时候竟有这样一段故事。听贺景临从头说完,反而觉得贺声宇颇有些真性情,对他的印象改观了不少。“你也别为这事难过啊。音乐这个东西,真正能当职业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我之前听一位老师说起过,英文的Amateur这个词,虽然汉语翻译成‘业余’,实际上从拉丁语的词根来说,是‘热爱者’的意思。如果真的拿音乐当了饭碗,每天纠结专辑卖了多少张演唱会有多少人来听,导致最初的热爱变质了,不是舍本逐末吗?”江枫转念又觉得这种话由自己来说实在不太有说服力,毕竟他也正在职业歌手的路上走着,大概将来也会每天为专辑能卖多少张发愁。他想了一会,又说道:“我这有小提琴诶,你要不要献艺一把过过瘾?”他没等贺景临拒绝就跑到客厅的角落里抱来了那把小提琴。贺景临犹豫了一会,还是洗了手拿起那把琴,简单对了弦之后又拉了一小段华彩试了试手。“这首歌是你的,一起唱吧。”贺景临把琴夹在腮下,又抬起眼看着江枫。江枫莫名觉得这种自下而上的视线尤其专注,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贺景临已经开始了演奏。轻快的顿音十分俏皮,切分节奏型充满了浓厚的异域风情,却听不出连贯完整的旋律。几条要素合在一起,江枫几乎是立刻就认出来了。这不是通常的小提琴曲,而是一首歌曲的伴奏——就是原主的那首!这个认知让江枫一阵热血沸腾。他对小提琴一点不陌生,深知这样乐器适合独奏重奏,却不像吉他、钢琴那样适合伴奏。如果不是有着极其高超的琴技和对和弦的敏锐直觉,普通的演奏者是绝对不敢挑战提琴的即兴伴奏的。江枫本就是极度热爱音乐的人。贺景临这短短几个和弦下来,已经好几次刷新了他对这人的好感度。他本来坐在椅子上,这时便猛地站起身来,只觉得心跳加速脸颊发烫,内心涌起一股特别诡异的自豪感,如果翻译过来大约是——麻蛋真不愧是我([划掉]欣赏[/划掉])的男人!贺景临的演奏无论是技巧还是编排都可说是行云流水天衣无缝,反倒是江枫因为过度激动,开头就进晚了两小节,中间还有一句破天荒地唱跑了调。奏者抿着唇笑起来,一脸张扬的意气。一曲终了,江枫几乎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贺景临像模像样地对江枫行了个谢幕大礼,而后一边收琴一边忍着笑调侃道:“虽然你之前那张专辑其他的歌都没什么意思,唱得也有点对不起听众,不过这首歌我倒是真心喜欢,毕竟它跟我最得意的一首作品有着非常神奇的缘分呐。”“那当然了,我也最喜欢这一首,好歌有目共睹!”江枫假装没听出贺景临在挖苦抄袭楚安戈的事。实际上原主的歌里他也最喜欢这一首。毕竟这首歌跟他当年最得意的一首作品,那才真叫有着非常神奇的缘分呢,明明就是从他的旋律扒下来的!“现在琴拉完了,饭也吃好了,你看咱俩一周才见上一次面,我能不能跟你……要点奖励?”贺景临收好了琴,从背后搂住江枫的腰,贴在他耳边柔声说道,说完便顺势将他的耳廓含入口中,用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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