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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1/2页)
在我洞窟里唯一一张美人榻上,见我目光透着不舍,一时伤怀:“我不该丢下你的,我下次去哪儿都带着你,可好?”我浑身红毛竖起,吓得趴在地上,表示自己会乖乖地留守在大凶之州,你爱去哪儿就去吧!我一点儿都不惦记。事实证明同为走兽,不同物种还是有很大的代沟的,比如他将我期盼他死的眼神,看成舍不得他走的眼神一样,他素来是个懒人,平日里躺在就不愿意起来,还狠狠地使唤我给他倒茶捶背按摩,这次他居然站了起来,虎摸我的大脑袋,对我的乖表示很欣慰:“小雷雷,你如此乖,我更是舍不得你了。”我把自个儿的身体缩成狗的大小,后退蹬着,退到他碰不到我的角落。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穷奇亦然。他每次性情一变,对我一好,准时要坑我。穷奇这老套的把戏他自个儿玩了三万年,许是也腻歪了,唇红齿白的风流小哥嘴角勾出了一个讥笑。我怒,他这分明是因逮着我的把柄,料定我明知是个坑还不敢不跳。我铜铃大的大眼睛瞪大了,估算我们此刻的距离,若是我突然化成了真身般的大小,一口吞了这小子有几成的机会。☆、福尔摩斯转世穷奇知道我的威力,在我飞升上神那日他就深深体会过了,若是惹恼了我,大家都不好过,他神色又一变,又成了个忧郁的少年郎。我感叹这厮有一日死了,若是有幸能到我出生的科技网络发达的世界一定能混成影帝,真是生不逢时啊!角落这种地方不是我这种伟大的凶兽趴的,我默默地又挪到神羚羊绒皮地毯上,与他保持一段距离,听他墨迹。话说穷奇当年离开,与我也有些渊源,一万年前我苦于他的压迫,明里暗里害了他不少,有些他躲过了,有些他躲不过。而一万年前我最后一次害他时,他那次明显没躲过。我平日里出门极少看黄历,若是出门害人,为求顺风顺水却是看了不少,每到“宜安葬、动土、行丧”这些大日子,我总要提前琢磨一番,如何害人才能不留痕迹,害得彻底。经过我与穷奇斗智斗勇的这三万年,我受益良多,若是要气人,最好的态度就是不理会;若是要害人,定要害得彻底一了百了,最好是连尸体都不用自己清理就能自动消失。穷奇是大战一战成名的超级大凶兽,远古时代的第三十九场大战,是魔族的女灭神将军率领众多女魔兵包围神族一清公主率领一众女神兵展开的大战。双方正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穷奇身穿蓝色羽仙铠甲,端的是玉树临风,英姿飒爽,让战场一众女子爱得他痴狂。痴狂的程度在于,没有他时,双方很是文雅地进行法术较量,你一个火球砸去,我一个水鞭挥来,满场烟花飘舞,很是养眼。他一来,双方就进行了rou体搏斗,打耳光的啪啪响让前去营救的将领顿时明白了方向,但他们赶来时,惊得合不拢嘴,满是泥泞的道路滚了满满的一地女兵。她们的头头,颇有风度地在云彩里滚着,没有丢失了的面子。这离奇的一战之所以能归类为大战,是因为当时出兵规模较大,领军人物分量够重,还横空出世了一只穷奇,很是有名头。我知道那场大战很不简单,偷偷探了几次穷奇的口风,这小子怕我捉住他的把柄,总是支支吾吾,于是在一个月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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