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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着她的叙述。孩子患的是慢粒性白细胞血病,是上个月检查出来的。处于患病初期,通过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可以痊愈机率很大。为此,他们找遍了国内外的骨髓库,然而,至今仍没找到相配对的骨髓...骨髓,我想起了两周前父亲急召我回家,带领我们全家人去报名献骨髓。在抽取血样时,父亲向我和弟弟解释,现在献骨髓就等于献血,很简单的,我们要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点爱心。我听了,嘀咕:“想不到爸爸有那么高尚的情cao啊?”弟弟赶紧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苏小姐,请你帮帮我们的小少爷吧?”清姨激动地抓住我搁桌面的手。“他是你的孩子啊。他很讨人喜欢的,我们都很喜欢他,你也会很喜欢他的。我求求你了...”我脑里一片混乱,可我怎么会有孩子?“如果需要帮助的话,我可以去检验血样。”在紊乱的思绪中,我只能理出这么一句话。“已经验过了,你的HLA(人类白细胞抗原)与小少爷并不配对。”“既然如此,我想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了。”“不是的,”她用力的握紧我的手,“医生说,同血缘兄弟姐妹的话,骨髓匹配的机率也是很大的。”“这是什么意思?”抽回了双手,我实在弄不明白,同血缘的兄弟姐妹?她抬头看着我的双眼,“就是说,如果小少爷有个亲生的弟弟或meimei的话,他就有机会好起来。”我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他们已知我骨髓不匹配的情况下,仍要来找我。我想这时我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求求你了,这是现在唯一的办法。你是孩子的mama,你不能不管啊...”说着说着,她忽然站了起来,走到我的椅边跪下,眼乏泪光“我求求你了...”我吃一惊,连忙站了起来。周围的人也纷纷向这边投来了目光。一直坐着她身边,默不作声的男人走了过来,扶起清姨,“不要逼她,让她好好想一下...”此情此景,我实在不想久留。抱起桌上的书,匆忙的离开了餐厅。在离开以后,我并没有去图书馆,而是返回了宿舍。一夜无眠。有些事情,我是必须要当面向父亲求证的。第二天,我回家了。我的家位于这座海滨城市的高尚住宅区,顶层二十七楼,足以俯瞰这个城市美丽的夜景。钥匙开门,见到了一脸惊讶的弟弟。“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在学校复习雅思吗?是不是真得很想我才回来的?”弟弟自我进门以后就追着我,没完没了。我没怎么搭理他,俯身换拖鞋,“爸爸mama呢?”“mama去做头发,去了很久,应该差不多回来了。爸爸在楼上的书房。”“你今晚就有口福了,耿叔五十大寿,在碧翠居设宴。你知道吗?那里鱼翅可真的是由手指头那么粗的。”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弟弟在学校可是一位受尽万千少女爱戴的男生,在我面前却像一个唠叨的太太。“行了,行了。”我连忙摆脱他,急步上楼。敲了敲门,还没有得到回应,便推门而入了。父亲坐在书桌前,低头翻阅文件。书房和整个房子的装饰格调一样,富丽堂皇。书架摆设的是父亲从不同地方收集回来的书籍,其中最为珍贵的一套是用纯金浇铸<<毛泽东诗词手迹>>。事实上,父亲很少翻阅这些书籍,更多的时候这些书籍只是充当一个摆设的角色。从我有记忆开始,父亲已经有了藏书这个爱好。父亲出身于一个贫困的家庭,作为家中的长子,很早就辍学,负起养家的重担。当过修车的学徒,码头的搬运工,饭馆的服务员...,过着用他的话来形容,我无法想象的底层生活。成年以后,碰上了国家物价上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靠贩卖白糖,一夜暴富。有时候我会想,可能是内心的空虚,又或者是底气的不足,父亲需要用一些东西向世人证明他的学识,而摆设在这里的书就成为了最好的工具。“怎么回来了?”父亲抬起头问我。“昨晚有个清姨的人来学校找我?”“她找你干什么?”“她说我有个孩子,孩子患了白血病,需要我去拯救。”单刀直入,我不想再浪费时间,这件事已经折磨了我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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