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照不及之处(1) (第1/5页)
他是生活在这个世界最肮脏阴暗面的人,整日与老鼠蟑螂为伍。阳光对他而言是奢望也是不屑——他并不认为光明正大地行走在大街上和他终日躲藏在阴暗角落里的生活有什么不同。 他是个弃儿,被破庙的老跛子所收养。老跛子以前是个读书人,家道中落后由于宅内纠纷竟落得个妻离子散,家财败尽的下场。老跛子给他取了个名叫韩信,是希望他能记住自己救下他的恩情以后凡有什么好处都分他一杯羹。 老跛子在时他还能靠着自己和老跛子的乞讨为生。但是老跛子已经很老了,在他三岁的时候便撑不下去撒手人寰,幼小的他从此便过着备受欺辱的日子——偌大的一个帝国富裕的亲贵多可是再多也多不过生活在贫困和黑暗中的人们。恃强凌弱是人的本性但却在他们这一群最困苦的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毫无遮掩——他好不容易讨来的饭口会被比他强壮的孩子们给抢夺过去,而他们回赠的是拳脚相踢。哪怕是他什么也没做的时候他也会成为那些孩子们发泄的乐子。他身上的伤一年四季从未断过。 他原先是一直忍让着的,可是到了后来他明白了一味的忍让毫无作用只会增长他们嚣张的气焰。于是当那群孩子再次扑上来时,他像一只饿狼一样扑到了领头的人身上,狠狠地撕咬,直到将那个孩子的耳朵给咬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用看疯子一样的眼光看着他,恐惧中充满着敬畏。他吐掉了那只肮脏的耳朵,血腥味在他的口中蔓延腥涩得刺口却让他感到莫名地快慰。他擦掉了自己唇上的血,向着那些不住发抖的孩子走去,看着他们两股颤颤的模样他第一次感到了充满着危险意味的快乐。 此后,一旦有人再来找他麻烦他便不顾一切地冲上去疯狂的撕咬、打骂——他不要命的打法让许多人都感到胆寒,来找他麻烦的人就渐渐少了。尽管没有人再来跟他抢少的可怜的食物,但是他依旧被饥饿和寒冷压迫着。他能感到死亡时刻笼罩着他——无论是老跛子死去的时候还是他咬下了那个孩子的耳朵的时候,他虽然冷眼看着但他能够感觉到死亡也在注视他,那种就像那孩子冰冷的耳朵咬在他的口齿间但是那喷涌出来的热血却粘湿了他整个感官——恶心、黏腻、恐惧却充满快感。 他在这个阴暗的世界中,混混之主、街头恶霸的名声便渐渐传了开来。 为了生存他开始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刚开始还有些胆怯,但是做得多了久了就已经成了习惯对良心的质问便已经麻木。为了生存,他甚至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随着他日渐的成长,哪怕是蓬头垢面、布衣破衫也掩不住他俊朗的容颜——这是从旁人注视他的目光中看出来的。 门阀高贵不愁吃喝,生活无趣自然会想着找些新奇的乐子。高官显贵们豢养面首娈童的不在少数。他自然也做过,不过由于他对自己看不惯的人直接就冲上去以命相搏,而贵族们自然是爱惜性命和名声的,便不敢勉强他,他也就比旁人多了些选择——选择他喜欢的、他看得过去的人去“侍奉”。 可惜在他和一个夫人欢好的时候,不小心被她的丈夫给捉了个正着,他至今能记得那时候那个夫人惊恐而羞愤的神情和那个男人愤怒不已的叫骂。他披着衣服坐在一旁看着这对夫妻对骂推攘着——多么丑恶的嘴脸。明明心中早已就厌恶了彼此却因着一层夫妻的名义而不得不相敬如宾。即使知道彼此都有着额外的情人,在不戳穿时还能共枕而眠但一旦将事实真相摆到了明面上来,哪怕是彼此憎恶却仍要摆出一副是对方负心凉薄,矢志不渝的情感破裂了的表情来。 等到他们夫妻吵完似乎才想起了他这个坐在一旁看戏看了良久的当事人来。对方念在他年纪小没有处死他而是将他卖到了斗场。那年他十岁。 到斗场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生活,换了个地方拼命而已。他不感觉这对他有什么影响。他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一条命而已,能活下来便是便是最大的胜利。 他到斗场的时候反而还多了一个乐子——嘲弄地看着看台上的富家子弟们。在斗场上,他们与一般的鸡狗无异,都是为了给这些不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