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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薛琛的童年回忆 (第3/3页)
可以用钱去买,你是要把我们卖掉吗?”刘旭东后悔自己太不小心,他妈常和他说不要跟陌生人走,他哪知道长得好看的阿姨,竟然是个人贩子。 女人呵呵笑道:“与其把你们卖掉,还不如吃掉你们。” “不,不要吃我们,我们会很乖的。”薛琛被她的言辞吓到了,颤颤巍巍的把被子盖住了半张脸,只留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弱小无辜的看着她。 “放心,你们那么可爱,我怎么舍得吃了你们呢,相反,我会很爱你们,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来当我的干儿子吧。来,喊一声我听听。”女人慈爱的抚摸着薛琛的头发,如果不去看她那双浸出鲜血的眼睛,倒是有一分为人母的样子。 “干妈” “干妈” 两个稚气的声音异口同声的喊道。 “真乖啊,要好好听干妈的话,知道吗?” 薛琛听话的点点头,被子里他的手被刘旭东的手握的紧紧的,本以为只要他们回到家就能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可是,他们把她想的太简单了。 三天没有回家,当他们出现在家人面前时,免不了挨一顿打。 事后,爸妈问他们去了哪,薛琛很想把什么都说出来,但一张开嘴巴,愣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同样的事情在刘旭东那重新上演。 既然什么也问不出来,爸妈只能无奈的不了了之。而从回来的那天起,他就一直做噩梦,梦里那个女人不断的问他什么时候再去看她,去的时候记得带上她的食物——一个人,不论男女老少,皆可,前提,只能是人。 受不了噩梦的摧残,他去找了刘旭东,刘旭东的情况并没有比他好到哪去,他们俩想了老半天决定带上村里最强壮力气最大的王大叔。 王大叔早年服过兵役,满身腱子rou,是村里有名的大力士。 两人随便编了个慌就把人骗去一起去看那个女人。 还以为他能救他们脱离魔爪,谁知道他们一进门,王大叔就被女人掏走了心脏,吃掉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间接杀人,从那以后,他们两性格大变,一向活泼乱跳的刘旭东变得阴沉话少,而他也变得更加内向。 杀人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厌恶当刽子手,所以诱拐人的事交给了刘旭东。 面对孩子的恳求,没有大人会拒绝他们,他们屡战得胜,村里的人也跟着莫名的消失了一个又一个,警察开始大范围搜查凶手,却绝不会怀疑到他们身上,因为,他们不过只是个孩子。 年复一年,等他们上完了小学终于盼到了村里拆迁分房。 能离开这里,意味着自由吗? 不,没有,就算他们离开了,那个女人依旧会在梦里和他们相会,像摆脱不了的梦魇,无时无刻折磨着他们。 在搬家的前一个晚上,他们去找了那个女人,女人知道他们要走了,去更远的城市,于是,和他们定下了约定。 “只要你们能在30岁前送来四颗心脏,你们就可以获得自由。” 比起无止境的杀人,这无疑是送给他们最大的福利。 他们同意了,在快30岁的时候,刘旭东开始了杀戮,而他也找到代替自己的刽子手。 他们相信,很快,他们就能像正常人一样,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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