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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夏一习惯性地偏开脸。兰煜突然说:“一一,我好看吗?”他的俊脸突然直逼眼底,美得让人无法呼吸。夏一呐呐地点头。好看。她拥有高度艺术细胞,对美有着偏执的追求并且无法抗拒。兰煜是她见过最完美的人体模特。这也是兰煜能成为她朋友的原因之一。兰煜:“既然好看,一一想不想天天都看?”夏一不明所以,但诚实点头:“想。”自从他给她做过一次模特后,她看谁都不顺眼了。她是希望他做她的人体模特的,像画室其他的标本一样,随时供她使用。不过兰煜很忙,所以导致她一直没能得偿所愿。夏一想不到兰煜最初给她做模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有一天时机恰当时使用这个优势诓她。“我们结婚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你就可以天天看到我,随时随地。”直接陷在“想天天看他”思维里的夏一就那样轻易被诱导入兰煜主导的话线上。“可以天天看你?”“嗯,一一说这样好吗?”俊脸逼得更近了,几乎要鼻尖碰鼻尖。“能、天天看你的话,是不是就能让你做我的人体模特了?”“嗯。所以好不好?”兰煜小心机地做省略,完整句式应该是“所以我们结婚好不好”。好、当然好。箫爱以前说过夏一会被卖了也帮数钱实在是至理名言,她不但脑回路与常人不同,且在人情世故上还是直线思维。“那一一是答应了我,天天看。”夏一的脑子只剩下“天天看”这点运转能力。她傻不愣登地点头:“好,我要天天看你。”兰煜盈盈一笑,低头在她耳边吹气:“一一,今晚好好休息,我不会再打扰到你。”简直是太美好的一句话了。从头到尾没觉察出任何不寻常的夏一感到兰煜第一次好得让她欢喜。以致第二天,所有人都告诉她她已经答应和兰煜结婚时,她惊骇的面色简直惨不忍睹。第二十四章奇迹<贵族(半疯子)|PO18臉紅心跳来源网址:shuise第二十四章奇迹受到“已经答应兰煜结婚”的惊吓,夏一撒腿跑进房里躲起来。为此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整间咖啡店陷在愁云惨淡的状态中。夏一她想不通,她想不通所以整个人就不痛快。她想不通为什么会答应兰煜结婚;而她想不通这个事已经够闹心的了,却还要莫名其妙地被挂上一个罪名……实际上她不确定算不算罪名,因为她总有一种“好像就是不对劲”的感觉。所有人都以平静的口吻对她施以强势的拷问,一一(夏夏),你要反悔吗?答应人的事怎么能反悔。对上兰煜好像被抛弃的眼神,还有尤其是箫爱十个泼妇都说不过的嘴皮本领,缺点一大堆但诚信有德优点闪光的夏一,人生头一回体会到良心受拷问、灵魂受谴责的罪恶感。她已经答应了兰煜结婚,如果她反悔,就是言而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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