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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2/2页)
原主名叫李司,是家里人含在手心的幺儿,上有两个哥哥,也对原身生十分宠爱,以至于原身不学无术,成了玩天嗨地的纨绔。李家对原身要求低,只要不沾毒,不犯法,随他折腾。这样的家庭,完全满足于绍承想做一个米虫的愿望,他也不会和两个哥哥争夺继承权什么的,只要一点红利就行,他就不搞事,乖乖当米虫。于绍承穿越前就想当一只无忧无虑的米虫,实际上就是懒,要不然穿越前,也不会在家啃老了。但是啃老压力大,他没有强大的心脏,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啃老也良心不安,他都想着出去找工作了,却没想到,老天都不想让他上进,意外死亡,穿进看过的书里。于绍承完全没有障碍的带入原身,接手这个满意的不行的身份,入戏很快,和原身家人相处也很和谐。一切那么自然,仿佛成为这具身体主人,理所当然的,就该享受这具身体的一切。一个晚宴里,林绪见到换了崭新皮囊的于绍承,一身得体着装,是带着痞意的俊帅,和于绍承原来那具身体,是截然不同的风格。看见林绪,于绍承也就是李司一顿,若无其事转开目光,反派就是反派,冷帅冷酷,那独特的气质,在一众“凡人”中,格外突出亮眼,周围的人目光,总是控制不住扫向他,特别是白富美们。谁说于家的破产,和林绪没有关系,只要林绪放出一点和于家划清界限的意思,或者是隐隐不满于家的意思,就够风雨飘摇的于家吃一壶,时间积累下,破产是早晚的事。林绪这个商场里如鱼得水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这点厉害。人说爱一个人,就会忍不住爱屋及乌。眼睁睁看着于家破产,无动于衷,可见林绪并不是多爱原身。搞什么深情人设!但他看的那本,于绍承向林绪求助,黑化的想利用他打压主角攻黎越宵,里的林绪没有犹豫的答应了。和黎越宵对上,黎越宵本来就看不惯林绪,反派怎么可能干倒主角,就算主角开始暂处于弱势,结局总是反派被主角炮灰,成为主角脚下炮灰渣渣。可是现在,毕竟是。他被现实一阵毒打,还信剧情,他就不信于。于绍承转了一圈,却没有一个人有黎越宵那种主角的魅力气质,以及林绪那种,让人目光忍不住为他驻足的特别。于绍承看见不远处的黎越宵。突然想到,他已经不是那个什么人都得罪不起的于绍承了,而是生在豪门世家的李司。看上什么人,为什么不追求一下呢,是钱不够多自卑?还是太丑咋滴?他望了望和人得体谈笑风生的黎越宵,又看了看嘴角勾起一抹笑,仿佛整个宴会都亮了起来的林绪,那一身冷冷的气息,融化在嘴角微笑里,仿佛春风消融了冬雪。那是什么感觉呢,夸张点说,那一刻心底震撼,那笑印入眼里,印在心上,色彩那样鲜明,那样令人心动。于绍承摸了摸心口,向他走去。李大哥见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向林家掌权人走去,还攀谈起来,眉头一皱,对于这个说话得罪人,爱闯祸的弟弟,也是心累。其他人看见李司这个纨绔,居然去结交搬来京城没多久的林式集团掌权人,林家虽然初来乍到,身家却不比京城一般豪门低,甚至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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