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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们谁也逃跑不了,谁也不打算逃了。 (第2/4页)
好久了,你这么久没翻过圣经,还记得出自《弥迦书》。” 默苍离换了个朝向,正对一块刻字的金属牌,轻声说:“上面写的。” 那是什么语种的文字,上官鸿信松懈片刻,又开始不情不愿地想,希伯来语或者阿拉伯语?也有可能是希腊语吧。反正默苍离都会,反正只有信奉上帝一类的凡人,才肯学一学这些佶屈聲牙的东西。但他信不了,他在他的国度里是最接近于天的庸人,不是那些千千万万心存幻想的教徒,更不是默苍离。 是的,相当奇特,默苍离很长一段时间里信教。读圣经,穿祭衣,脖颈挂及胸的十字架,却以一种灵魂残缺的姿态与他相遇。 相遇的时候默苍离还不到二十,在平坦的北地生活,忽然有一天不想念大学了,跑去跟着神父服务圣道、传递福音,四处进行好似没有穷尽的圣洗。 蕞尔之地的教区规制不严格,更没什么像样的修道院,神父传教是去一家一家的小集会,很快他就成为所谓的神职人员,听他们告解痛苦,听他们忏悔罪恶,听他们吐出自己最下流的秘密,然后代替上帝赠予他们鲜花,无意义地宽赦一切。 默苍离承认这样是无意义的,他两手空空,总在意义的开辟路上。 而上官鸿信则有双信教多年的父母。 默苍离第一回随着神父去他们家中宣讲道义时,没有穿黑色祭衣,全然是个普通青年学生模样,捧一束圣洁的百合花,插入客厅窗户铁栏兜住的塑料花瓶,花瓶上还贴着可口可乐的标签——画面中唯一那点艳红。 “你不信教吗?”他问他。 上官鸿信摇摇头,又立即反悔式肯定。他看直了眼睛,画面中央的男人单薄得像空中月亮,初一和月末那种,是他理想里将会成为的样子。 不是创造一切的上帝,他恨创世的伟大生灵;但也绝不是普通的青年学生,他愿把他簪起来,戴在身体某个地方。默苍离在少年的汹涌潮梦是绿色的,和百合花叶一样,和学校秋千上的油漆一样,还有会叫的鸟,甚至圣经的封皮,他看见那些绿便会想起默苍离,如果全世界都长出青苔,他就可以贪婪地日思夜想。 这座城市实在太偏僻,车辆那么少,荒芜的地方却太多。上官鸿信在圣经故事的推移中,徒步行走千万里,身上的伤口绽裂又闭拢,与默苍离共度了一个略带悲悯的夏天。 他认为这位不合格的神职人员的确感召了自己。 一得空就守在电话座机前,等铃声响起,等神父告诉他,下午三点或者四点会有一场家庭祝圣。周围的十多个信徒涌入他的家中,一张张矮凳上坐着,男女老少皆有,捧着几厘米厚的书,听那低鸣一般的声音说“恶魔多得有如沙砾”,说“要爱人如己”,还说“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都必归你们”。 那“脚掌所踏之地”又叫做“应许之地”,指一座城池,耶路撒冷。 夏天结束默苍离带着上官鸿信逃跑,一逃就是十多年,没回头。 “逃”字多么贴切,一个背弃原本的人生,一个背弃生来即存在的家庭,两个人悬空在这硕丽人间,不知道自己要捕哪一阵风——捕风也是徒然、将死。但他们知道要逃。 默苍离说他小时候住在圣母救济院,院子比一块巴掌大不了多少,人多得又跟繁殖似的,高中第三年救济院失去政府扶持和社会资助,关门了。 “救济院是什么样子的?” “无数人挤一张矮桌子上吃饭,饭不够吃,里面还有虫子。” 上官鸿信想起他曾经最热烈的愿望,就是去那样的地方生活,和同龄小朋友们一起吃饭,饿肚子没关系,饭里有虫子也没关系,他能侧头看见窗户外头的大雁。饭前祝祷太苦了,不祝祷会挨打,碗筷、花瓶、石头镇纸都被赋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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