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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2/2页)
为和我一起比赛的有个男生告诉我,在比赛之前,如果往手腕上写一些东西的话,比赛就一定会赢。”他的音调平稳,没有起伏,但却低沉又轻柔,好像在讲一个十分美好的童话故事。沈芜弋的呼吸都不禁放得很轻,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朦胧而又不可思议的念头。余暮渊停下了脚步,于是沈芜弋也跟着停下脚步。“想知道我在手腕上写了什么吗?”余暮渊转过头,直勾勾地看着沈芜弋。斑驳的阳光透过层层叠叠都树叶缝隙,直直地映入他的眼中,让他的瞳孔呈现淡棕色的温柔,他看着沈芜弋时,眼中的光像是还原了它本质的耀眼明亮。那是来自宇宙最质朴而原始的馈赠,是万物之源。“我……”沈芜弋张开嘴,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干涩,控制不住地发着抖,尾音颤得厉害。他想看,但是又害怕看见。但眼前这个男生好像丝毫不打算给他犹豫的时间,修长的手指握住护腕,干脆利落地将它褪下,露出护腕下被掩盖住的字迹。他走到沈芜弋的面前,沈芜弋下意识地想逃,但却没有动,睫毛下垂,簌簌地发颤,看上去可怜极了,又可爱极了。他弯下腰,鼻尖几乎要吻上沈芜弋的那颗小痣,两人的呼吸温热紧密地交缠在一起,余暮渊身上还带着未散尽的热气,热腾腾地将沈芜弋缠绕住,将他包裹住。太近了,太亲密了。偏生他又凑过来,红润的薄唇几欲亲吻上沈芜弋白玉般的耳尖,压低声线,像是蛊惑人的妖精般引诱着他,在说,沈芜弋,你低头看看。余暮渊是那朵需要用鲜血染红的白玫瑰,沈芜弋是那只夜莺。夜莺爱上的其实并不是那个学生,而是这朵白玫瑰。他想要他变得出众光彩,有越来越多的人去爱他,于是心甘情愿用他来刺穿自己的胸脯,用自己的鲜血将他染红。我将自己祭献给上帝,只为我所爱顺遂一生。余暮渊想要沈芜弋去做的,沈芜弋从来不会去拒绝。于是沈芜弋抿了抿唇,垂下眼眸,视线聚焦于那遒劲的字迹上。虽然上面的字迹被汗水打湿,显得有些模糊不清,但依稀还能辨认出它原本的模样。上面写着:沈芜弋,MYFLIPPEDING.沈芜弋,我的怦然心动。我祭献了自己,却额外得到了他的垂怜和爱。第35章远处隐约传来学生们聊天的声音,他们在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刚刚结束的那场精彩的篮球赛,其中不乏频频提到赛场上的那位风云人物,语气中有赞叹,有惊艳,有向往,他们把余暮渊视作那远在天边无法追逐的太阳,水中永远捕捉不到的镜花水月,如梦似幻的南柯一梦,却不知,在那隐蔽的无人角落里,众人口中的那个人,正把自己心悦的对象强势又温柔地堵在一棵大树前,对他做着这世界上庸俗之人都会做的事。余暮渊看不见沈芜弋的表情,因为他正垂着头,敛起眸,视线之中只有他露出的细白脖颈,皮肤被乌黑的发衬得细腻雪白,就像是落在枝桠上铺了厚厚一层的圣诞雪和平安果最为般配一样,雪白的后颈和吻痕也最为般配。但腕上湿润的液体却将他的皮肤浇得guntang。沈芜弋瘦弱的肩膀在轻微颤抖,一颗颗的眼泪落下来,像是塞壬的泪水,落即成珠,美得让人心碎,将手腕上的墨迹晕开,好像连带着将余暮渊心中的满腔期望也逐渐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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