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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天生恶种(白翀宇番外) (第2/3页)
人利益的,即是疯狂的,卑劣的,令人不齿的。 人人生而平等吗?并不是的。 世界对每个人都公平吗?并不是的。 如果你天生的兴趣是阅读、运动,或者研究任何正常人喜欢的东西,恭喜你,你将获得准入道德世界的门槛。 可是,有人天生爱好杀人。 有人天生爱好强///jianian(包括强jianian儿童),有人天生爱好将别人折磨得半死不活。 这当然是错的,按你们的道德观来看。 可是当他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在他们眼里就是符合他们利益的。 你爱好研究美食,所以你杀死了一条鱼来烹饪;他爱好研究人体,所以他杀死了一个人来实验,从宏观角度讲,这有什么不同? 甚至后者才是真正做到万物有灵、众生平等——至少在他眼里,一个人和一条鱼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是等价的。 对于精神疾病的判定也是同理,到底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呢? 啊,他行为失常,他杀了人,他陷入癫狂所以有精神疾病,他行为异常所以有精神疾病,他的前额叶跟他人监测数值不一样所以有精神疾病,林林总总….各种语言的研究资料都无比清晰地指向一点: 不利于多数即为异常。 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还没有点冲动念头呢? 你,正在跟我沟通的盯着这行文字的你,从来没有在某个瞬间杀死谁、希望他下地狱的念头吗?从来没有攻击别人的想法吗?从来没有希望自己做不道德行为的瞬间吗?没有过任何肮脏的念头吗? 一点儿也算,我们都是一样的。 所以我没做什么错事,我热爱摧毁与重建,这是我的正确,这是我的道德,只不过不太符合多数人的利益。 但我甚至一直在迁就多数人。 想想看,在灾难发生之前,整整二十六年的时间,我从没因为喜欢摧毁就在某个建筑里埋下炸弹,也没因为喜欢重建就从各处收集尸块拼成娃娃。 当然,我承认,我害怕麻烦,如果要花费大量精力应付警察,那从这些事情里获得的乐趣也将被冲淡。 我尽量考虑到多数人的利益,按照现行规则走;当然有时会把这种乐趣从物质上转移到精神上,比如摧毁一个人的精神,再帮对方重塑,那种感觉很迷人。 除此之外,我感受不到你们其他人的感情。 亲情,爱情,友情,或者暧昧之情,诸如此类….我看我的父母跟看你、看一个妓///女跟看一位总统没什么不一样。简而言之,毫无意义,都与我没什么关系。 不过我那位meimei倒是个特例,这个待会儿在后面说。 这个世界是属于你们多数人的,所以似乎理所应当充斥着各种感情,这实在是烦人。 当然听到这里你会感到诧异,没关系,我对你们也是同样诧异,并且已经诧异了近三十年。你们不理解我就像我不理解你们一样,你们觉得正常的事情就像我做我认为正常的事情的感觉一样,你们觉得疯狂的事情对我来说就像我看到你们习以为常的一切时那样。 所以,我要感谢这场天灾,感谢秩序的混乱,让我能够自由行事。 再说说周伏承。 我对这孩子同样没什么感情,至少不是你们认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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