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桥到崖山_免役新法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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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役新法篇 (第2/3页)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升为第一二等户,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赚了一头牛、几只猪、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邻居们、官府们立即就会来向您祝贺——您是有钱人了,至少是个三四级,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

    而大宋立国近111年,普通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

    觉得很绝望吗?不!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其它还有里正、户长、乡书手等“头衔”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有耆长、弓手、壮丁等“职务”去负责抓贼。有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其它的再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押录。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孔目,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虞候、拣掏等等,简直数也数不过来,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

    长此以往,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所以差役法定要废除!

    身为现代人的我们当然知道:取代差役法的最好方案就是邮局、邮政,但古代的驿站都是由统治阶级垄断的,运送他们想要运的物品,比如杨贵妃要吃的荔枝。在不能动用官方驿站的前提下,王安石新法集团才不得已想出了“免役法”

    简单说:免役法总原则就是“交钱免役”让从前需当差的百姓,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买回自由身,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而国家则用这些钱去召募想当差的人。

    这办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循环——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得到了从前想像不到的空余时间,用这些时间可去生财养家。国家得钱,去召募人员当差,可扩大就业人数,减少社会上闲散人员,不仅使国家正常运转,还把各种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另外,王安石的“免役法”还有两大特色:1他把上等户加进来了。管你豪门大族、进士高官,从此别想高人一等!想逍遥?拿钱来——

    2以前没负担的下五等户及单丁户、女户、僧道户、官户、坊郭户也要交钱。只是视家产多少,与同级别家庭的交税量减半。这叫做“助役钱”

    除这两大特色外,还有一最具争议的规定:就是每年的免役钱、助役钱和夏秋两季的税一起交纳外,还要多收20%,用来防备水旱灾荒及突发性战争。这叫“免役宽剩钱”

    这两大特色让王安石瞬间变成了全体特权集团的死敌,尤其是以前上四等户不管实际由谁来当差,都能隔年喘口气,可轮换下由别人接替。这回可好!每年两次没完没了,这实在让他们没法适应…

    更别说从前不管国家情况如何,都一直逍遥自在享受的高门大阀们。这把他们美梦彻底击碎,且更重要的是。王安石伤害了他们的“尊严”

    我们生来就是与众不同的,凭什么让泥腿子、下九流一样的人和我们一样待遇!我们就是要逍遥法外!

    好玩的是,最先提出反对免役法、成为反对派经典言论的,居然是刚刚进入特权阶级的两个四川人——苏轼、苏辙兄弟。

    看看他们说了些什么。先看小苏“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以他这话,看来人生来就是有种族高下的,可惜他是生活在宋朝,而不是在隋唐以前。那时倒的确是不管个人能力怎样,一切皆以出身论。你是侯门大家,那么生来就是官。想要说什么读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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